警方和税务局针对此案发文告,指警方已提控六名涉案人,其他五人的案件在审理中。当局也建议业者做足查证工作并采取适当措施应对风险,以避免参与疑涉及失联贸易商骗局的交易。(人名译音)
被告如今悔不当初,律师也指他事后决定尽早认罪,恳请法官判他坐牢两年半。
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为手头特别紧,走投无路才参与犯罪。他也受同谋影响,以为空壳公司的运营模式处于“灰色地带”,就算被发现,刑罚最多是一年监禁或罚款。
Nagore Trading共呈报总值1亿1400万元的虚假交易。被告当了八个月的挂名董事,赚进至少8万元,他至今没做出任何赔偿。
他早前承认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罪状,另两项伪造文件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官同意控方的看法,指被告是犯罪团伙中的重要成员,犯下的罪行严重和复杂,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出口商接着把“货物”出口卖给外国买家,但这“外国买家”其实也由同个犯罪团伙操纵,他们支付进口货物的钱之后,出口商早前支付空壳公司的消费税就会进入他们的口袋。
税务局在本案中蒙受至少77万2118元损失,若没有识破骗局,控方指当局可能损失高达近800万元。控方表示,这起罪案涉及公共机构及纳税人的钱,应严惩以发出强有力信号。
涉案人设立空壳公司Nagore Trading,伪造收据转售“货物”给其他空壳公司,最后把“货物”转卖给不知情的出口商,获得货物的钱和消费税。
由于卖出国的货物是免消费税的,出口商卖给外国卖家后,可回头向税务局申请全额消费税回扣,但税务局若批准这些虚假交易的回扣,就会蒙受损失。此案中税务局与出口商各有损失,犯罪团伙则是赢家。
共有10名男子涉案,被告虽然不是首脑,但主控官指他仍扮演关键角色。他担任空壳公司董事、伪造各种公司收据,也亲自招募另一人加入计谋。鉴于上述原因,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三年。
这是我国首起涉及这类“失联贸易商骗局”的法庭案件。法官星期四(10月6日)下判后,被告李宗宏(42岁)成为本地首名涉及这类骗局被定罪的人。
为了每月1万元的酬劳参与精心策划的骗局,导致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损失约77万元,42岁德士司机被判坐牢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