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锡明星期六被控上法庭,面对失信的控状。根据控状,他在2007年6月11日到25日期间,擅自挪用客户卢日方和张梦云的8万8000元。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

商业事务局局长周祥泰说:“警方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新加坡法律所允许的必要措施,缉拿在新加坡犯罪者,不论他们在何时犯罪或逃往何处。”

Foo & Quek LLC吴立志律师受访时说,当年事发前约半年曾在处理一起民事案时碰见康锡明,他是另一方代表律师。

卢日方事后向律师公会投诉,经调查,三司特别庭在康锡明失踪两年后,即2009年将他除名。

警方在中国执法机构的合作和协助下,星期五将康锡明带回新加坡,他在同日被商业事务局逮捕。

被告目前还押中央警署,案展9月30日过堂。警方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康锡明在2002年独资经营David Kho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约五年,2007年结束业务后加入沈及王律师事务所(Sim & Wong LLC),主要处理房地产事务,也打民事诉讼案。

吴立志说:“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名尽责的律师,为人友善,当初他卷款潜逃的消息传出时,让很多同行感到震惊。”

2007年因涉嫌卷走客户近9万元被通缉,潜逃15年的律师星期五(9月23日)被警方逮捕,星期六(24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六发文告说,康锡明(David Khong Siak Meng,55岁)曾是David Kho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经营者。他被指卷走客户的款项后,在2007年8月潜逃国外。警方展开调查后,对他发出拘捕令及通过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

周祥泰也对中国公安部在这起案件中提供的协助表示感谢,他说,警方会继续与国外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将罪犯绳之以法。

据早前报道,康锡明在1992年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毕业,同年获执业资格。他在2002年曾以商业事务局副检察司的身份,参与前霸菱银行(Barings Bank)交易员尼克·利森(Nick Leeson)伪造文件及欺骗的国际瞩目大案。

吴立志透露,当时大家议论纷纷,认为他不可能因为几万元就潜逃国外,猜测他可能是因为私人债务问题才潜逃。“我们从那时开始,就再也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消息,直到看见他回国被捕的新闻。”

当年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时的康锡明。(档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