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项控状则指她在同月31日早上10时,没有按时到旅游局位于旅游阁(Tourism Court)的办事处接受调查。

另外,根据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重犯者将面对罚款最高2万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今年3月6日下午3时许,两度在没戴口罩的情况下出现在乌节路。

庭上早前揭露,被告在海军服务12年,2002年以少校的军阶退休。

被告早前面对22项控状,包括四项触犯传染病法令,以及18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她认罪后,去年9月被判坐牢16周。

因屡次在公共场所没戴口罩入狱16周,前海军女军官出狱不久后重犯,被指在同一天内两度没戴口罩逛乌节路,事后也没按时到旅游局接受调查。她在星期三(9月7日)再次被控上庭。

被告穿着米白色衬衫、黑色裙子和黑色外套独自出庭。她告诉法官,自己不打算聘请律师,将自行向控方作出陈情。

触犯传染病法令若罪成,被告将面对罚款最高2万元,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

她在庭上说,她在上个星期五(9月2日)接到会被提控的通知,但她早在两个星期前就已安排要在9月13日出国,会先飞香港,再通过铁路到中国深圳,然后到新疆,恳请法官批准她离境。

控方则指出,被告相信会被加控一项额外控状。

被告星期三早上面控后,下午再次回到国家法院向法官申请出国。

被告潘秋玉(55岁,译音)面对两项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和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的控状。

由于被告提交的文件不够充分,法官要求她提交所有机票、住宿和行程等相关文件。法庭将在9月12日审理她的出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