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银行钓鱼骗案首名被告被治罪,为诈骗团伙洗黑钱的青年,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若表现不理想,法官可延长刑期。
华侨银行出于善意,从1月8日起向受诈骗案影响的客户发放全额赔付。(人名译音)
法官:被告年纪轻改造是主要判刑考量
控方反驳被告的代表律师,认为后者的说法只是一种假设,没证据显示入住青年改造所会给家庭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被告在诈骗团伙中扮演的是“猎人”的角色,他找了12个银行户头供骗子使用,不仅获得3000元月薪,每提供一个银行户头还可多赚600元至800元。
被告梁俊贤(21岁)早前已经承认协助他人收取犯罪所得、参与有组织犯罪团伙,蓄意伤人等15项罪名,他在星期二(7月5日)面判。
代表律师则恳请法官把刑期减半,判他入青年改造所六个月即可,因为被告与家人的关系已逐渐好转,家长也愿意加紧督促他。被告若在改造所住上一年,他与家人的感情恐怕会因此疏远。
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9日,警方前后接获768个有关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案的报案,落入骗子口袋的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
被告接受评估后被认为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控方指被告的生活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有人从旁扶持,促请法官判他入青年改造所至少12个月,这期间他将继续求学,也会被安排上心理建设课程和参与促进家庭关系的活动。
他也在诈骗团伙“首脑”的指示下,安排两名同伙从银行户头提出8万1800元。警方调查发现,这笔钱是两名华侨银行诈骗案受害者的血汗钱,被告利用其中一部分来收买其他人的银行户头。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年纪还轻,改造是主要的判刑考量,但由于他犯下的罪行严重,法庭必须确保刑罚能发挥阻遏作用。
除了华侨银行诈骗案,被告也在2020年和2021年卷入私会党纠纷,前后涉及两起打架案,导致四人受伤。
法官下判时也勒令被告接受辅导,并告诫被告要纠正态度和慎选朋友。法官也建议被告参与更多有益身心的活动,远离犯罪行为。
被告是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之间,与七名男女参与洗黑钱犯罪团伙,提供多达16个银行户头,接收通过各类诈骗手法骗得的近60万元赃款。这些赃款就包括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中非法取得的款项。
控方也说,被告虽然不是主谋,但他提供的银行户头却是骗子得逞与否的关键。控方也指洗黑钱犯罪团伙的组织严密策划复杂,被告算是团伙内“中层管理”,算是关键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