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方提供遭不公平待遇数据
总检察长也谴责诉方的申请是在滥用司法程序,因为大部分的起诉人曾要求推翻罪成和刑罚不果,如今却取巧地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试图推翻原判,实际上他们不过是要以此推迟执行死刑。
法官也说,若将推测性的指责、打着争取整体利益为名义的猜想,以及一看就知道无关紧要的案件提交给法庭,显然是不尊重法庭程序,滥用及浪费宝贵且有限的公共资源,以致由整个社区承担这些明显无理的诉讼成本。
诉方上个月也指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就这起案件发表的言论属于藐视法庭,通过律师向高庭提出申请,但高庭指该申请毫无法律依据而将它撤销。
根据高庭昨天发出的判词,诉方提呈数据显示,截至去年中,马来族群占我国人口比例仅13.5%,但在2010年至2021年中旬之间被判死刑的新加坡籍马来毒贩占了其中的77%。
其中,马来毒贩减控的概率比其他族群来得低,而马来毒贩也较可能被判处死刑,诉方因此认为有足够表面证据怀疑总检察长和肃毒局在调查和检控的过程中,存在种族歧视的情况。
总检察长否认诉方的指控,并指种族不是一个影响当局作出检控决定的因素,而当局也不会针对特定族群采取执法行动。
K K Cheng Law律师事务所的曾金广律师(译音)和拉维律师今年8月13日代表17名死囚,向高庭提出原诉传票,而答辩人则是代表政府的总检察长。
法官指出,诉方单凭数据就指明当局种族歧视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相关数据实际反映了有许多马来人涉及毒品案件,因此驳回诉方的申请。
诉方认为,上述数据“强而有力”地显示,不同族群的毒贩在面对死刑时,遭到不平等待遇。
17名马来死囚都在贩毒罪名下被判处死刑,其中16人是新加坡人,另一人是马来西亚人。
法官说,在本地多元种族的文化下,不该未经谨慎考虑就做出有关种族及平等待遇的严重指控,“尤其是攸关人命和自由的案件”。法庭是依据每个案件的事实评估真相,以所提呈的具体证据推论,并在现有判例和法律框架下作出裁决。
总检察长谴责诉方滥用司法程序拖延执行死刑
高庭法官邓碧云也同意总检察长的立场,认为诉方的这项申请滥用司法程序。
当局表示,诉方提呈的数据以偏概全,只选择对他们立场有利的数据,却排除其他情况,包括毒贩被减控、获得免死合作证书或等待上诉结果的案件等,而诉方也未举出实际例子证明他们或其他罪犯因种族而面对不公的情况。
当局也强调,17名死囚并不是基于他们属于特定种族才被捕,而是当局有足够证据指明他们违反滥用毒品法令,且他们最终面对的判刑也与总检察长和肃毒局无关,这是法庭作出的裁决。
指总检察长对马来族群存有偏见,17名马来死囚提出原诉传票,要高庭就种族歧视的问题,宣判当局违反宪法,但最终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