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鸿法官也裁定迪科斯塔(38岁)一项触犯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成立,把两人的案展至下个月23日,让律师求情后再判刑。
分别刊登和撰写有损新加坡内阁成员声誉,面对刑事诽谤罪的时政网站“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和投稿人迪科斯塔,昨天被国家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刑事诽谤罪成可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滥用电脑法令罪成可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
他说,两被告没有真正的辩护理由,而有关违反宪法等的辩解既荒谬也缺乏理据,显示他们企图力挽狂澜,希望不必承担对内阁成员做出无事实根据指控的罪责。
迪科斯塔是于2018年9月4日,利用友人沈伟力的电邮账户向TOC投稿,最终刊登的稿件标题为“谢健平面簿贴文的启示”。
另外,TOC不断明确地拒绝对资金来源保持透明,并拒绝提供所需信息以全面遵照广播法令及相关执照要求,从上月15日被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取消类别执照。
TOC若在无执照的情况下运营任何须获执照的广播服务,将属违法。
电邮被指含有诽谤性内容,指责“最高级别官员贪污”,有损内阁成员声誉。
朱正熙律师在总结陈词时称引起争议的一句话——“最高级别官员贪污”并没提到是指哪个“内阁成员”,而许渊臣不知这句话会损害个别内阁成员。
主控官莫哈默费扎尔副检察司在总结陈词时,指本案不关乎言论自由或政府是否须作相关解释,而是像许渊臣或迪科斯塔的个人一旦冒充他人、滥用电邮户头,以及利用网络平台作出毫无根据指责和攻击他人的行为,是否可以豁免罪责。
不过,许渊臣供证时表示涉及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的纠纷,证明了使用这句话是合理的。
罪状指迪科斯塔擅用男子沈伟力(译音)的个人电邮账户,向“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发电邮投稿,抵触滥用电脑法令。
2015年9月起担任TOC主编的许渊臣(39岁),因刊登上述文章,与迪科斯塔共同面对刑事诽谤罪名,但两人都不认罪,分别聘律师朱正熙和拉维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