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各面对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它们在今年2月6日违反了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

为了起阻吓作用,主控官促请法官判双方各罚款7000元。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这场聚会是建筑公司Asia Piling所举办的公司晚宴。该公司主要出于娱乐和个人性质目的举办这场65人聚会。

在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下,初犯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元、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高达2万元,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今年2月6日傍晚6时42分,执法人员却观察到“阿一海鲜”餐馆内有九桌的食客,共65人。因此,主办公司及餐馆都违反条例。

主控官指出,虽然活动在餐馆上菜前结束,但倘若执法人员没有出现,公司活动可能会继续。

违反安全管理措施的两家公司是位于武吉知马赛马公会路200号(The Grandstand)经营“阿一海鲜”餐馆的阿一鲍鱼富临酒家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建筑公司Asia Piling私人有限公司。

主控官庭上说,根据当时的条例,聚餐每一组不能超过八人,而各组之间要保持一米距离。除了婚宴、结婚宣誓仪式或是工作相关的活动外,饮食业者都不能允许超过八人的订桌或食客,即便分桌坐也不可以。

阿一海鲜餐馆涉及在今年2月让建筑公司举办一场65人的公司聚餐,违反安全管理措施,餐馆和建筑公司昨天认罪,两家公司各被判罚款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