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礼原本是以律师身份,代表佘福强处理这项交易。不过,因佘福强在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黄友礼后来接过购买权并完成交易。

诉方指出,同年11月,马可决定参与投资这项房地产交易,他分两次把总额100万元的投资金转给两名答辩人。他声称,两名答辩人承诺,他除了可以在协议好的时间内拿回本金,也能享有40万元的投资回报。

马可佘福强有投资协议 黄友礼称不知情

由于本地商人佘福强已破产,诉方如今只向黄友礼索偿。诉方指出,2013年11月,马可决定参与投资这项房地产交易。他声称,两名答辩人承诺,他除了可以在协议好的时间内拿回本金,也能享有40万元的投资回报。不过,马可过后只从佘福强手中拿回32万余元。

辩方指出,佘福强曾因涉及破产骗案而在美国被判监三年,并且曾被印尼煤炭大亨刘德光起诉恶意撒谎与诽谤,须赔偿1亿3232万元。考虑到佘福强过往的种种行径,辩方认为,佘福强并非一名可信的证人,法庭不应相信他的证词。

本地商人佘福强(Sukamto Sia)出生于印度尼西亚,曾是叱咤股坛的风云人物,他多年来数次惹上官司和被追债,2016年宣告破产。这次把他告上法庭的是原籍巴西的整形医生马可·法利雅·科雷亚(Marco Faria Correa),官司本周二在高庭开审。与佘福强同样被列为答辩人的黄友礼律师是已故大法官黄宗仁的儿子,拥有超过31年的执业经验,目前在柯吴律师事务所担任董事。

根据辩方的说法,黄友礼是在佘福强与唐裕执行交易的三天前,接手买下房地产,所有款项都是由黄友礼自己出资。他既不知道马可与佘福强曾有过投资协议,也没收过马可的100万元投资金。况且,在入禀法院之前,马可一直只向佘福强追讨款项,可见这笔款项仅属两人之间的纠纷,与黄友礼无关。可是,在佘福强被判入穷籍后,马可却选择把黄友礼也告上法庭,如今甚至把没对官司做出答辩的佘福强,列为诉方证人。

2013年7月,佘福强与“东南亚船王”、印尼商人唐裕达成协议,由佘福强以1730万元,买下协力中心(HUB Synergy Point)内28楼整层的单位,以及27楼的八个办公室单位。此办公楼位于安顺路(Anson Road)70号。

代表黄友礼的是德尊律师事务所的严永权高级律师,诉方的代表律师则是萨利姆(Salem Ibrahim)。案件定举行四天的审讯。

根据诉方的开庭陈词,在本地经营整形诊所的马可,与佘福强和黄友礼都是朋友,认识超过10年。

不过,马可过后只从佘福强手中拿回32万余元。办公楼空间也已在2014年底以2000万元转售,但马可在事后才知情。他尝试向佘福强追讨剩余的107万7487元款项但都不成功,所以只好入禀法院发起诉讼。

因投资金融商业区的办公楼空间而起纠纷,来自巴西的整形医生起诉破产商人佘福强与黄友礼律师,欲追讨近108万元的投资金与回报。不过,由于佘福强已破产,诉方如今只向黄友礼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