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被告可能是不满女友当啤酒女郎,要她辞工,结果两人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女友遭被告怒打后报警求助,当警员上门时,女友爆料说被告身上“有枪”。

男子疑要越南籍女友辞掉啤酒女工作,两人大吵一架后他对她动粗,她报警说他拥有枪,结果警员从他身上搜出一台貌似“苹果手机”的眩晕枪,当场将他逮捕。

警员从被告身上搜出一台苹果手机,除了重量较轻,看起来跟一般手机无异,检查后发现是一把伪装成智能手机的眩晕枪,当场将他逮捕。

根据控状,被告在去年11月26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在德士内抓一名越南女子的头发及造成她身体受伤。两人当时正坐着德士前往宏茂桥10道第468座组屋。

30岁的欧文豪(译音)前天被控蓄意伤人和抵触军火与爆炸物法令两项罪名。他在庭上表示有意认罪,也不打算聘请律师。法官将案件展期至7月2日让他出庭认罪。

查获伪装成智能手机眩晕枪

同天晚上11时40分左右,警方在宏茂桥10道第468座组屋三楼一单位,发现被告持有貌似苹果手机的晕眩枪,被告因此抵触军火与爆炸物法令。

蓄意伤人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长达三年,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军火与爆炸物法令,非法拥有枪械者可面对最长三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