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说,虽然案发时被告还很年轻,但他的行为夺走一条人命,他具不具备改造性不能成为主要的考量。此外,电板车可轻易在市面上买到,需要考虑可达阻吓作用的判刑,避免同样的事情重演,促请法官判被告三个月监刑。

无偿服务律师黄世扬和毕慧恩为被告求情时则说,被告年纪尚轻,缺乏判断能力,精神评估也指他重犯的概率很低,是可以改造的青年。若判他坐牢,他可能在牢里学坏,而外界给予的眼光也将影响他的未来,适得其反,促请法官考虑让他接受缓刑监视评估后,才下定论。

这起致命意外发生在2019年9月21日晚上约10时23分,地点在靠近勿洛北3街第539座组屋前的脚踏车道上。死者王美英(65岁,包装员)当时骑脚踏车回家,却遭现年22岁的被告洪启文的电板车撞飞,导致昏迷入院,在医院挣扎五天后不治。

指被告因事件饱受创伤 代表律师促判缓刑监视

本地首起电板车夺命案,主控官指22岁理工生明知是不符规格的电动踏板车却仍购买,还超速骑行,即便看到减速条都没有放缓,指他的行为夺走一条人命,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三个月。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18年10月以2000元网购案发时骑行的电板车,购买时已知道电板车未经注册,且重44.2公斤、手把长725毫米、速度可达每小时75至80公里。每一项都超越标准,行驶速度更是超出三倍。

主控官说,虽然案发时被告还很年轻,但他的行为夺走一条人命,他具不具备改造性不能成为主要的考量。此外,电板车可轻易在市面上买到,需要考虑可达阻吓作用的判刑,避免同样的事情重演,促请法官判被告三个月监刑。

王美英在加护病房挣扎五天后,于2019年9月25日傍晚6时57分离开人世。

被告面对三项控状,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罪及两项抵触活跃通勤法令罪。他昨天认下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法官最终表示需要时间考虑,但并没有下令让被告接受缓刑监视的评估,案展5月20日下判。

代表律师提出王美英的脚踏车没有安装车头灯,以及她没有在骑上脚踏车道前停下检查交通,也是导致意外发生的原因之一。不过,主控官认为主要是被告鲁莽骑行才会酿成严重后果。

律师也说,被告的父亲在案发不久前自杀,他得一手操办父亲的身后事,还面对家人为父亲遗产争吵的问题。在他撞上死者前,他还与父亲的女友见面,脑子里一直想着父亲的事,才会没能及时注意到死者骑着脚踏车。

代表律师则指被告案发时年纪尚轻,没能有很好的判断能力,但他改造性高,恳求法官让他接受评估,看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

被告因这件事精神饱受创伤,夜夜难眠,心中充塞着愧疚,曾萌生自杀的念头。好在他有比他年长的女友一路陪伴以及好友不断支持,相信他能改过。

根据王美英的医药报告,她身上多处受伤,头部更是受到重创,头颅骨、锁骨和肋骨都骨折。从医疗角度来看,若为她动手术风险很大,极可能死在手术台上;即便救活了,也可能成为植物人。她的家人因此决定不让她动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