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重申,总理早前出庭接受盘问时,曾表示文章令他蒙受了信任、声誉、信誉和尊重上的损失,并非如林鼎所言般完全无法说明他受到了哪些伤害。
文达星也指,许渊臣聘请一名马来西亚人来撰写我国总理的不实内容是事实,辩方却反过来以这个事实陈述指责总理带有种族主义偏见,“对方之恶毒是前所未有也是无人能及的”。
诉方律师文达星高级律师辩驳说,网民留言并不足以说明文章没有伤及总理名誉,也没有时政网站读者站出来供证,表示他们只对总理夫人何晶分享的文章感兴趣,并完全不受文中指控影响。
法官在诉辩双方结束陈词后,给予他们两周时间提呈补充资料,并保留裁决。
在另一起针对博客梁实轩通过面簿贴文转发不实报道的诽谤诉讼中,总理要求赔偿15万元。负责审理的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尚未就此案做出裁决。
诉方也向高庭申请禁令,要求答辩人不得继续刊载或散播有关具诽谤性的不实指控。
辩方律师林鼎昨天陈词时重申,涉案文章只是复述了李显龙总理弟妹曾公开发表的指控,坚持诉方没有证据说明总理因文章内容蒙受名誉损失,加上网民在文章底下的留言,多数是围绕总理夫人何晶转发文章的行为本身,与被指具诽谤性的内容无关。
诉方认为,许渊臣的诽谤行为比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在2001年全国大选诽谤时任总理吴作栋还严重和具恶意。徐顺全当年在诽谤官司中败诉,被令赔偿吴作栋30万元,后来因迟迟未还,被高庭判入穷籍。
诉方指许渊臣诽谤行为比当年徐顺全诽谤案严重
时政网站“网络公民”于2019年8月15日在网站刊载一篇文章,题为《总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与家人断绝关系的文章》。由于许渊臣拒绝道歉和撤下这篇被指具诽谤性的文章,总理过后通过律师向他发出传讯令和原告诉状。
他质疑读者对文章内容的反应,是否能作为辩方要求减少或取消赔偿的依据之一。“若是如此,日后诉辩双方都可传召证人表达他们对相关内容的反应,审讯就会涉及很多证人,而我不清楚这是否有助案件的审理。”
这引来高庭法官林茵倩提出疑问,指社交媒体的普及可能让人们更容易找到证据,证明公众对冒犯内容的反应,但这是否意味着,网民的留言能当作估算名誉损失和判断赔偿额的依据?
对此,诉方律师文达星高级律师辩驳说,网民留言并不足以说明文章没有伤及总理名誉,也没有读者站出来供证称他们只对何晶分享的文章感兴趣,并完全不受文中的指控影响。
林鼎则指诉方提及至少30万元的赔偿额,根本是要他的当事人破产,好让真相无法大白。
时政网站主编许渊臣被指诽谤总理案昨天做结案陈词,引发各方对网民在涉案文章中的留言能否用来估算名誉损失的争论。高庭法官要求诉辩双方提呈补充资料,择日裁决。
诉方并未明确指出所要的赔偿金额。根据诉方文件,过去涉及政府部长的诽谤案,法官裁定的赔偿额介于10万元到40万元。若是诽谤一国总理不诚实或是误导他人,赔偿额则介于30万元至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