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发生在昨天凌晨2时45分左右,地点是勿洛北2道第409座组屋九楼的一个单位。
《联合早报》记者昨天走访事发单位时,一名男子罗斯兰(45岁)正用黑色塑料盖把烧得焦黑的电动脚踏车盖上,他身旁还停放着另一辆完好的电动脚踏车。
2018年9月,陆路交通管理局宣布把电动个人代步工具须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期限,提前半年实施,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代步车都须符合这个防火标准。
车主可在3月31日前,将不合规格的器材带到指定回收处或陆交局新民通道办公室,让当局安全销毁。
罗斯兰说,起火的电动脚踏车在四个月前购买的,价格约500元,卖家说该脚踏车符合UL2272安全认证。此外,他也指出,弟弟购买后并未更换电池,而且也没有过度充电的习惯,事发时那辆电动脚踏车只充电不到10分钟,就不知为何突然起火。
罗斯兰说,他和同是送餐员的弟弟(30岁)各有一辆电动脚踏车,烧起来的那辆是弟弟的。
据弟弟向他描述,当时电动脚踏车放在走廊上,连接屋内插座充电,不到10分钟就传来“噼噼啪啪”的声响,出去查看时,电动脚踏车瞬间就烧起来了。
民防部队受询时证实,民防人员用两支水柱扑灭火势,没有人在这起事故中受伤。初步调查显示,火势源头是一辆充电中的电动脚踏车。
他说,弟弟见状立即回屋内拿桶装水灌救,隔壁邻居听到声响后,也拿着灭火器出来帮忙灭火,也有其他居民拨电民防部队求救,所幸火势很快就控制下来,没有波及其他物品及住家单位。
勿洛北组屋凌晨发生火患,一辆充电中的电动脚踏车传出一连串“噼啪”声响,送餐员出门查看时,突然冒出一团火,吓得他和邻居赶紧灭火,也惊动民防部队到场灌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