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也提控第三家废料处理公司Total Recycling,指它没有为在事发工厂内处理废弃塑料的员工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风险管理)条例。
控状指出,他们除了没有在员工用机器压缩喷雾器之前做风险评估,也没有采取有效的管制措施,造成两名员工伤亡。
另外四名被告的案件则将在本月28日过堂。
根据控状,当时在场用机器压缩喷雾器的还有一名男子胡森。胡森的雇主Evergreen Waste Management以及董事王南浩(66岁)同样以上述罪名被控。控状没有提到胡森是否在火患中受伤。
若罪成,黄福英及王南浩将面对最长两年监禁,或最高2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两家公司若罪成,将面对最高50万元罚款。
本报当年报道,大火燃烧了一个多小时后扑灭。两名客工重伤入院,其中来自中国江苏的38岁客工陈球全身约90%烧伤,四天后伤重不治;另一名伤者是当时27岁的姜永腾。
2017年大士废料工厂在工人压缩废弃喷雾器时着火,酿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三家公司以及其中两家公司的董事昨天被控上法庭。
若罪成,Total Recycling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该公司代表在庭上表示有意认罪,法官将案件展期至本月22日。
这起火患发生在2017年6月24日下午4时10分左右,地点是大士10道第28号的废料工厂。
人力部事后展开调查,昨天将两名客工的雇主——废料处理公司Chuan Eng Leong Trading以及该公司董事黄福英(66岁)控上法庭。
黄福英以及公司各面对一项相同的控状,指他们没有采取措施确保陈球和姜永腾工作时的安全,触犯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