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昨天发出的文告说,商业事务局也在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三人去年9月至今年7月间涉嫌多次收取和提供资金给印尼人士。当局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些资金将用于推动海外恐怖主义行为。

根据国家法院网站上的资料,面对四项控状的雷特诺和面对五项控状的图尔米妮预料会在11月19日认罪。另一人阿宁迪雅则面对五项控状,她的案件将在10月31日进行审前会议。

其中,雷特诺在今年三四月间向他人收取100元,并在同时期提供140元给印尼人士;阿宁迪雅在今年2月和7月分五次提供总数130元的款项;图尔米妮则是在去年9月和今年5月,分五次捐出总数为130万印尼盾(约1216新元)的款项。

三人触犯恐怖主义(抑制融资)法令第325节,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高达50万元,或两者兼施。

三人是在今年9月受到我国内部安全局调查,并被当局援引内部安全法拘留。她们被发现支持伊国组织和与伊国组织有关联的印尼激进组织“神权游击队”(Jemaah Anshorut Daulah,简称JAD)。

“新加坡是这项全球努力的一份子,坚决致力于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无论这些款项是用来促成本地或者外地的恐怖主义行为。”

内政部指出,恐怖主义以及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对国内和国际构成严重威胁,世界各国须采取行动避免恐怖组织取得资金和物资。

三人在内案法下的拘留令也将被取消,必须根据法庭所裁决的刑期入狱。

被控女佣分别为36岁的雷特诺(Retno Hernayani)、33岁的阿宁迪雅(Anindia Afiyantari)和31岁的图尔米妮(Turmini)。她们被拘留前在本地工作了6年至13年。

内政部昨天发出的文告说,商业事务局也在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三人去年9月至今年7月间涉嫌多次收取和提供资金给印尼人士。

内政部也提醒公众,不要向恐怖组织汇出任何金钱、或以提供服务和物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或为恐怖主义行为提供便利;得知恐怖主义活动信息的个人也应该立即通知有关当局。

内政部说,收取和提供现金资助恐怖活动,无论款项多少,在恐怖主义(抑制融资)法令下是严重罪行。

涉嫌收取和提供现金资助恐怖主义活动被拘留,三名在本地工作的印度尼西亚籍女佣,昨天被控上法庭。

当局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些资金将用于推动海外恐怖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