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是吴志明(37岁)和卡鲁南瓦(26岁),前者当时驾着一辆红色的福士伟根汽车,后者驾驶父亲的灰色福士伟根。他们被治罪后,两辆汽车可能被充公。

控方:两被告说辞矛盾不可信

两人各面对一项非法赛车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案件审讯六天,法官认为他们的证词不可信,控方证人可靠,加上警方提供的视频,证据确凿,昨天裁决被告罪成后判刑。两人获准本月19日开始服刑。

凌晨在林厝港路非法赛车,以超过130公里时速飙车,两名男子当场被捕后却不认罪,经审讯后罪名成立,各被判坐牢五周、罚款1500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36个月。

凌晨约1时许,两名被告各自把车子开到灯柱附近,并排停泊。大约10秒钟后,两车飞驰而去,红色福士伟根的车速是每小时132公里,灰色福士伟根车速则是每小时136公里。林厝港路的时速限制是70公里。

控方在结案陈词指吴志明的证词前后矛盾,编造故事。他当场被捉后称尿急找厕所,但之后提供给警方的口供和庭上证词,却称当时是要开车去文礼巴刹和朋友吃宵夜,怎知迷路,最后开到林厝港路。

控方也指卡鲁南瓦不可信,说法不一,在审讯时一度供称“之所以去那里,是因为对这个地方感到好奇”,过后甚至称飙车是为了检查引擎。

案情显示,2016年12月8日晚上,警方接到情报,获知林厝港路有一场非法赛车,派遣警员到场调查,看见约40辆车停在那里,周围站着许多相信是在观赛的人。

控方指,当晚林厝港路在进行非法赛车活动,吴志明的一名好友也在策划当晚非法赛车的WhatsApp群组里。根据视频和目击者,在两名被告赛车之前,也有其他“车手”进行多场比赛。

庭上揭露,吴志明有案底,分别在2006年和2009年超速驾驶被罚款。(人名译音)

警员开车分头追赶两名被告,最后截住他们。吴志明被问话时否认赛车,声称之前和朋友见面,被拦截时正因尿急找厕所。卡鲁南瓦起初不回应,之后承认与红色福士伟根赛车。他还告诉警员,他在之前也和另一辆三菱汽车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