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案件的审讯引起公众注意,对被告造成破坏性影响,尤其是被定罪后,他被追赶和遭骚扰。

当年39岁的曾增原定在1999年11月29日到法庭面控,但他弃保潜逃,遭警方通缉,直到2016年落网,从马来西亚引渡回新加坡,过后被控上法庭。他否认有罪,但案经审讯后被判罪成。

被告曾增(59岁)不服所判,要同时针对判决和刑罚向高庭上诉,通过迪瓦利律师要求保释。由于控方没异议,法官准他以9万元保释等候上诉,但加了两项新的保释条件,即他须戴上电子追踪器和每个星期向查案人员报到。

赛夫汀法官下判时指,遭非礼的男生当时13岁,属于脆弱的一群,被告占他们的便宜,罪行严重。此外,被告滥用职权,违背学校和家长对他的信任。

法官也说,若不是因为被告年过50岁,豁免鞭刑,法庭可能判处他10下到11下鞭刑。有鉴于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并且潜逃,法庭判处额外五个月监刑代替鞭刑。

主控官周士俊副检察司说,遭非礼的男生年仅13岁。被告当时是学习营的顾问,他的行为严重违背信任和滥用职权。除此,被告潜逃17年,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丝悔意。

曾增面对12项非礼九名当年13岁男生的控状,控方以五项控状进行审讯,其余七项暂时搁下。

曾增在本月22日被判罪成,案件延至昨天判刑,他同意剩余七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曾增原本被判坐牢38个月,但因年过50岁豁免鞭刑,法官判他多坐牢五个月代替。他不服所判,决定上诉,法官准他以9万元保释等候上诉,但他同时须戴上电子追踪器和每个星期向查案人员报到。

迪瓦利律师请求法官尽可能轻判曾增,律师指出,被告直到1999年都没有犯罪记录,并声称被告于1999年到2016年在马来西亚期间,仍继续作出贡献,协助青少年。

法官说,被告共面对12项非礼九名男生的罪状,他有预谋犯案,并且干案后潜逃,因此刑罚须具有阻慑作用,而且被告并不是认罪,不能获得刑罚折扣。

他说,被告逃过鞭刑,是因为潜逃的关系,使得他已年过50岁,豁免了鞭刑,但法庭不能让他得益,因此须判处额外监刑。

控方则促请法官判监至少45个月,另加额外五个月监刑代替鞭刑。

法官:被告没认罪 不可获刑罚折扣

20年前非礼男生,潜逃17年的知名心理学家曾增博士昨天被判坐牢38个月,但因为他年过50岁豁免鞭刑,法官判他多坐牢五个月代替,因此总共须坐牢43个月。

曾增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工作和心理学系的前心理学讲师。案件在1999年6月28日至30日发生,地点是当时旧机场路基里玛营的房间和厕所内,九名男生是在参加学校主办的学习营时遭非礼。曾增当时受邀主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