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早逝所损失的寿命年,指的是一个人如果没有早逝,估计能活的年数。

报告指出,因寿命损失大多源于两大因素。一是造成大量人口逝世的死因,如心血管疾病;二是导致少数人在正当壮年时逝世的死因,如自残。

其他导致年轻国人受伤的原因包括:交通伤害,以15至19岁青年人所损失的寿命年最多;以及意外伤害,以1岁至4岁儿童所损失的寿命年最多,主因是坠楼和溺水。

在2017年,因早逝所损失的寿命年(years of life lost)当中,10.2%是受伤所致,而其中5.6%又是因自残和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其余则为交通伤害和其他意外伤害。

至于第三大原因,是呼吸道感染和结核病,主要为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在内。自残和人与人之间的暴力(interpersonal violence)则排名第四。

这两种类型的死亡都以不同方式对社会形成负面影响。前者对医疗体系和家庭提出频繁、广泛的要求;后者则因死者英年早逝,潜在寿命戛然而止,以致牺牲多年的经济生产力、对家庭的照顾,及对社会的其他贡献等。

根据《新加坡疾病负担报告,1990年至2017年》,尽管我国医疗保健体系在这27年中发生了许多变化,癌症和心血管疾病仍是导致国人早逝的两大主要原因。

20岁至24岁青年人当中,约60%的死亡所造成的寿命损失,是受伤所致。而其中32.9%是因自残和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单是自残就达到30.9%。

从30岁起,国人较少因受伤而损失寿命年,反而是因非传染性疾病而逝世。例如,癌症、心血管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是导致中老年人士早逝的主要原因。

随着年龄增长,国人因呼吸道感染所损失的寿命年也随之增加,意味着人年纪越大越容易罹患呼吸道感染。

年轻国人自残以致早逝的情况,要比人与人之间的暴力还要“夺命”,尤其是在20岁至24岁青年当中。

值得关注的是,自残和人与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对我国年轻人产生了不成比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