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家售卖可取得侵犯版权内容的机顶盒给顾客,前天承认抵触版权法令,被判罚款1200元。这是本地首起关于机顶盒侵犯版权的案件。
根据版权法令,为赚取商业利益而蓄意侵犯版权者的刑罚是坐牢长达半年,或罚款多达2万元,或两者兼施。
机顶盒又称电视盒,装有各种观看视频的应用,消费者可通过应用观看各种影视与娱乐节目。付费电视业者联手娱乐界巨擘采取行动,将侵犯版权者传控上庭。除了阿都纳基比,还有一名商家Synnex Trading和其公司董事贾晓峰(译音)被控触犯版权法令,案件在处理中。
原告嘎内(Neil Gane)代表四名内容供应商与业者进行私人传控。除了付费电视业者新电信与星和,另两名业者是福克斯传媒集团和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嘎内也是反盗版同盟的总经理。
阿都纳基比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5月4日在丹戎加东购物中心二楼商店,售卖一个机顶盒给一名买家,让买家取得盗版影视的内容,蓄意侵犯版权。第二项控状指他拥有12个可取得侵权内容的机顶盒。
58岁的答辩人阿都纳基比(Abdul Nagib Abdul Aziz)案发时是An-Nahl公司董事,他面对两项控状,控方以一项蓄意侵犯版权以牟利的控状让他认罪,另一项拥有机顶盒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至于An-Nahl公司面对的两项类似控状前天被撤销,法官判公司无罪。
根据被告律师的求情,案件另一名被告贾晓峰建议阿都纳基比售卖机顶盒,并给他佣金。律师说,阿都纳基比很后悔,事后没售卖机顶盒。他因这起官司,把屋子卖掉,住在租来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