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15年,被告声称迟迟未拿到妓院执照。他甚至骗受害人说,“叔叔”会想办法帮忙取消执照申请,并帮被告及受害人取回定金,但“叔叔”要求被告等人给他一封3000元的红包,以表诚意。
为掩饰骗局,被告也伪造由警方发出的电邮,制造警方在处理他申请的妓院执照,以及警方需要申请人支付更多定金的假象。
但高庭法官指出,所有证据与受害人的供词都说明被告才是主谋,因此驳回他的上诉。(人名译音)
被告也谎称,他需要资金投资妓院生意,加上警方不准许妓院执照申请人有其他工作,因此他要受害人支付他的工资。受害人不疑有他,陆续把钱交给被告。
受害人也开始怀疑被告在撒谎,前警察总监郑大峇并非被告的叔叔。于是,他把郑大峇的照片寄给被告,想确认被告是否认识此人。
律师称,被告多年来都是杨姓男子的跑腿,按他的指示去向受害人收取支票等。他甚至曾帮杨姓男子到越南赌场收债,结果遇上一帮持枪男子。
结果,被告回复说:“你别胡乱发郑的照片,等会儿被他逮捕,说你要绑架他。”
与前警察总监郑大峇同姓,44岁男子谎称是前警察总监的侄儿,声称“叔叔”可帮他迅速申请到妓院执照。三名朋友掏出20多万元投资,事隔三年妓院仍未开业,才发现上当。
代表律师为被告上诉时指出,其中一名杨姓受害人才是本案主谋,从提出开办妓院,到前去东莞面试和招聘妓女,都由这名杨姓男子主导。
控方在书面陈词中揭露,受害人都是被告的朋友,2012年间,其中两人与被告在丹戎加东一带的咖啡店见面,由被告讲述他在芽笼开设妓院的大计。
设下开妓院骗局的郑俊勇面对八项欺骗和六项伪造控状,经审讯后在国家法院被判监30个月。他不服罪成而上诉至高庭,前天被高庭法官驳回,三周后开始入狱服刑。
被告当时告诉受害人,他准备到中央警署申请妓院执照,声称前警察总监郑大峇是他叔叔,可帮他顺利申请到执照。
最后,其中一名受害人拿出手表与戒指去典当,帮忙筹钱包红包给“郑大峇”。
根据控状,三名受害人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把总数达7万5000元的七张支票给了被告,作为投资妓院用途。但根据呈堂的手机短信记录,被告承认向三名受害人骗取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