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这项申请,王伟德在提呈给法院的宣誓书中,做出多达18项对吴必理法官的指控,包括吴必理“从法官变成了临时聘请的对立律师”“(法官)无法消除不公平空气中的所有臭味”,以及指法官是“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等。

总检察署的立场是,王伟德一连串毫无根据的指控都是出于恶意,他是在藐视法庭,以及影响公众对法庭维护司法的信心。但王伟德坚持,自己所做的指控是合理的批评,并非他恶意中伤法官。

她强调,藐视法庭的法律,精神在于维护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心,并非为特意保护法官的尊严。法庭也接受人们在申请撤销法官的审案资格时,在有依据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批评,但王伟德的行径属于恶意中伤,远超出合理与公平批评的范围。

听了双方陈词后,洪素燕法官认为,王伟德对吴必理法官的指控毫无根据,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立场,而且他还选择使用粗暴、偏激的语言,来达到中伤法官的目的。

《联合早报》曾报道,在与妹妹打遗产官司过程中,男子王伟德(64岁)以审案的高庭法官吴必理偏袒妹妹为理由,要求取消其审案资格。总检察署则指王伟德的指控毫无根据,要求高庭裁定他藐视法庭。

吴必理法官当时考虑后,决定自请回避和自行取消审案资格。但他表明王伟德的指控毫无证据,其行为构成藐视法庭,而他考虑向有关当局投诉王伟德的行为。

自去年8月审理此案后,高庭法官洪素燕本周发表判词,裁定王伟德藐视法庭的罪名成立,法庭将择日决定王伟德的刑罚。

之后,总检察署正式向高庭提出申请,要求裁定王伟德胡乱指控法官的行为等于藐视法庭,应接受惩罚。

2006年以来,在家中排行老大的王伟德和弟妹们,为争夺父亲与母亲遗产而发起不同诉讼,亲手足多次对簿公堂超过11年。

洪素燕法官也指出,王伟德的立场出现许多前后矛盾之处,这包括他不满吴必理法官谕令他支付1万元堂费,但却没有对这项堂费裁决提出上诉,反而后来在申请撤销法官资格时才来大作文章。

她说:“王先生所提出的诉讼理据零碎,当他无法取得所要的目标时,他就抱怨(法官)不公平。”

为了向法院申请取消吴必理法官在母亲遗产官司中的审案资格,王伟德指控吴必理法官“从法官变成了临时聘请的对立律师”“(法官)无法消除不公平空气中的所有臭味”,以及指法官是“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

洪素燕法官将择日对王伟德的刑罚做出裁决。在新的司法维护法令下,藐视法庭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2012年与2016年,妹妹王伟纯(56岁)两次入禀法院“单挑”王伟德,先后要求撤销王伟德当父亲与母亲遗产执行人的资格。当得知负责审理母亲遗产官司的法官,同样是审理父亲遗产官司的吴必理法官后,王伟德向法院申请取消吴必理法官在母亲遗产官司中的审案资格。

男子为争双亲遗产与妹妹对簿公堂,过程中因官司结果未如所愿,就以粗暴和偏激的语言中伤法官,包括指法官“变成对立律师”以及“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男子如今被判藐视法庭罪成,须被判罚款或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