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中国籍女富豪通过银行和汇款公司,分两次把各300万美元(约405万新元)等值的人民币汇到她在新加坡的私人银行户头,第一笔成功,第二笔却“人间蒸发”。
四个户头中,两个属于洪建胜,一个属于林正德,另一个属于一名中国男子康铁铁。洪建胜和林正德承认提供户头供卢燕转账使用,但否认知道康铁铁户头的事,也称不认识他。
发出资产冻结令的高庭法官朱汉德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有违规事件。但三个答辩人大可在审讯中以这个作为辩护理由之一。
根据判词,起诉人要把在中国户头相当于300万美金的人民币,转到她在本地的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私人财富户头。银行无法执行交易,将她介绍给林添江。
中国籍女富豪卢燕要把在中国户头相当于约405万新元的人民币,转到她在本地的私人财富户头,但这笔款项先存入四个在中国的户头再转给地下兑换商后就不翼而飞。她去年11月入禀高庭,指牵涉在内的三名新加坡人误导和欺诈她,并不当得利。
林添江使用印度尼西亚汇款公司PT Niaga Lestari的服务,成功协助卢燕把300万美元转到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银行。
代表诉方的律师事务所是NLC Law Asia LLC,答辩人林添江由Abbots Chambers LLC代表,另两答辩人的律师是Eugene Thuraisingam LLP。(人名译音)
不满资产被起诉人冻结 答辩人要向终审法院上诉
洪建胜的两个户头接获1397万5000人民币(约280万余新元),林正德有700万人民币(约140万余新元),康铁铁户头则有10万人民币(约2万新元),总计422万新元。
原来,300万美元先存入四个在中国的户头(包括两答辩人的三个户头),再转给地下兑换商,跟着就不翼而飞。
本案起诉人是卢燕,被列为答辩人的是瑞士私人银行EFG职员林添江,以及合伙在中国做生意的洪建胜和林正德。
“三名答辩人没完全坦诚相告,让他们拼贴式地打这起官司是不公平的。我下令任何质询起诉人是否违法,以及如果她真的违法,是否影响她的索偿的事宜,必须等待审讯时聆听。”
他们指高庭不应协助女富豪的资产冻结令申请,因为根据中国跨境汇款的政策,300万美元的转账算非法,也违反新加坡的公共政策。
女富豪卢燕去年11月入禀高庭,指牵涉在内的三名新加坡人误导和欺诈她,并不当得利。
案件尚未开审,但为了预防三人分散所得,她即刻向高庭申请资产冻结令,成功冻结三人的资产,而三人也被令列出清单,解释钱到底去哪儿了。
判词透露,当卢燕发现钱不知所终时,当下找林添江和林正德商谈。
根据网络资料,为了杜绝国内财富大规模转移到国外,中国政府实施“个人每年5万美元跨境汇款”的政策,促使多人采用不当渠道转移财富,包括使用海内外地下钱庄;利用亲友的多个账户“蚂蚁搬家”,将大额资金分散存入银行并汇出;通过人海战术,夹带现金多次往返中国等。
她意识到钱真的不翼而飞,也没按其指示转入法国巴黎银行后,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不过,三人不满资产遭冻结,准备向终审法院上诉。
去年10月18日,300万美元存入四个户头,再汇给一个中国非法汇款商“艾伦”(Allan)。艾伦也是洪建胜和林正德的联络人。
过后,卢燕要把第二笔300万美元转到法国巴黎银行。上述印尼汇款公司“没准备好第二次的汇款”,所以林添江就找前同事林正德协助,并给了卢燕四个在中国的银行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