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兼人力部高级政务次长刘燕玲指出,通过排名来评估职员的机制虽有利弊争议,但这种机制可公平地评估学校教职员的工作表现。

目前,学校在评估教职员的全年表现时,同样级别的教职员无论所属部门,会由一组上司(包括直属和非直属上司)根据他们的表现做比较,再进行排名,以评定他们最终的表现等级。

议员再纳 (白沙-榜鹅集选区)和潘丽萍(惹兰勿刹集选区)昨天在国会上询问教育部,是否会考虑废除这样的“强制排名”(forced ranking)评估机制,因为这其中含有引发恶性竞争,以及某些教职员的贡献可能无法公平获得认可等弊端。

“教育部会继续对评估机制进行微调,以着重于发掘教师的潜能,也为他们提供发展机会。排名的做法虽有利弊争议,但有证据显示,排名可加强评估机制的客观性、公平性,以及严谨性。”

刘燕玲答复说,除了表现评估,教职员也能通过多种管道互相提供有建设性的反馈,从而自我提升。她也说,现已有让家长与教师和学校领袖沟通的教学手机应用,因此家长也能以此提出反馈。

刘燕玲在答复提问时指出,这类评估机制在公共服务部门与私人业界都广泛使用,而以教育部而言,让一组上司为教职员进行排名,可确保评估的标准划一,也能辨别表现较弱者,并为他们安排提升与进步的机会。

议员殷丹(宏茂桥集选区)则说,教职员的评估目前偏向于“总结性”(summative)评估,即到了年底才评定全年表现,因此她问教育部,是否考虑在教师之间互相配对“导师”或“伙伴”,以做到全年都能渐进地进行“形成性”(formative)评估。

殷丹也问,在评估教师表现时,教育部是否会考虑也纳入家长和学生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