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自雇人士,协助丈夫经营生意,与丈夫和四个孩子住惹兰登那加组屋。根据律师求情,被告患重郁症,有精神病症状,而且幻听,她因受病情影响才犯案。
休庭后,被告由救护人员推出国家法院,坐救护车去医院。
有一次被告发现女佣偷吃后,叫女佣在一封信件上签名,注明女佣偷吃被捉,如果举报她就得进牢房。
她过后叫丈夫带女佣看医生,要她向医生撒谎,自己的伤势是不小心跌倒或抓痒造成的。
女佣在这段期间饱受虐待,被告用拖鞋掌掴她脸颊,用钳子捏她的手臂和背部。被告还一次强迫女佣喝热水,导致热水溅到女佣的右脸颊。
被告原本提供女佣早餐和晚餐,但自2014年1月起,被告每星期只有两三天为女佣提供午餐和晚餐。女佣经常挨饿,无奈偷吃,被发现后就得挨骂和挨打。
人力部接到举报,于2015年4月20日第一次上门调查,当时没人应门,人力部职员于是留下字条,改约时间。
案件原定昨天下判,但律师为被告求情中途,坐在犯人栏的被告表示头晕要看医生,结果法官案展本月30日,让律师继续求情和控方陈词后再判刑。
被告发现人力部上门,施展苦肉计,告诉女佣自己必须照顾小女儿,不能坐牢。
根据案情,印度尼西亚籍女佣西蒂(29岁)于2013年10月19日到被告家工作,直到2015年4月23日。被告限制女佣晚上11时睡觉,隔天凌晨4时就要起床张罗小主人上学。此外,她没为女佣提供床垫 ,让她铺毛毯睡地板。
女佣投诉手痛,被告不但没带她看医生,还叫她继续工作。
4月23日,人力部职员上门,女佣听从被告指示,谎称身上伤势是跌倒造成,但人力部职员还是察觉异样,报警处理。女佣过后被送入医院。
2015年1月,被告不高兴女佣用有铁叉的竹竿晾衣服,抢过竹竿用铁叉戳她的背部和肋骨多下。同年4月19日,女佣感到疲倦稍作休息,被告竟用拖鞋朝她脸部打,导致女佣鼻子流血。
长期受虐的女佣眼眶四周血肿,右嘴角、背部、胸口及腹部等多处有红斑。此外,她的左脚和背部的烫伤疤痕,以及左右手的疤痕是永久性的。
在2014年5月至6月间某日,女佣饥饿难挨,偷吃一颗龙眼,被告怒气冲冲质问女佣。女佣害怕否认,被告竟拿起一瓶热水泼向她的左脚和背部,痛得她大哭。事后,被告不让女佣看医生,叫她继续工作。
被告阿妮达·达姆(50岁)被人举报后,还施苦肉计要女佣向医生和人力部人员撒谎。尽管如此,她的罪行最终还是被揭发,在去年承认九项罪状。
用热熨斗烫伤女佣手
同年8月晚上7时,被告嫌女佣熨衣服手脚慢,盛怒下抢过热熨斗,直接往女佣的左手压,女佣痛得大叫,手一缩,结果一块表皮就这样被撕掉。被告事后不甘心,再用熨斗压住女佣右手,女佣又再缩手,右手表皮也被撕下。
女雇主只让女佣每天睡五个小时,一个星期只有两三天有饭吃,还常因她犯错和手脚慢而虐待她,一次只因她偷吃一颗龙眼,便用热水猛泼她,导致她左脚和背部留下永久性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