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标准管理局说,其中七起反馈是关于展会传单和报纸广告。
商家在广告上印上产品的图像、牌子以及产品的笼统描述,如“品牌X的60寸LED电视”,不过却列出好几个商品型号和价格,例如“原价”“促销价”以及“展会价”。消费者因此投诉,不清楚哪个型号在搞促销。
去年最多人投诉和询问的是电器与电子产品广告,共29起,占所有反馈的10.7%。
其中12起是公众投诉娱乐场所的万圣节广告令人反感,其中一个广告有纪念碑的画面,另一个则有自残成分。
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公众针对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广告投诉居冠,比2015年和2016年分别增加22起和九起。
广告标准管理局昨天(2月13日)发文告说,去年共收到269起公众反馈,包括针对广告的询问和投诉等。这比之前两年略少,2015年和2016年分别接到272起和284起相关反馈。
另外,广告标准管理局也注意到去年娱乐场所广告的投诉和反馈有所上升,为26起,占所有反馈的9.5%,比2015年和2016年分别增加19起和10起。
该局表示,在广告上植入自残画面是违反《广告守则》中有关暴力和影响儿童和青年的准则。
该局认为,这些广告的误导性内容值得注意,它随后通知商家在广告明确标价,规定每个产品广告,只能列出该商品的型号以及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