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国媒体报道,诉状指被告陈致信(音译,Chan Cheh Shin)自称是专门从事投资的金融服务人员。他在马国成立一家名为Fulda Malaysia Bhd的公司并担任董事,通过讲座会和路演活动介绍及宣传公司的多项投资服务,承诺投资者可获得高额回酬。
被告还承诺,会谨慎管理投资计划,并保证如果投资失败,投资者也能得到赔偿。
被告的代表律师拉维尼克说,他的当事人将提出上诉。
(吉隆坡综合讯)一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在马来西亚非法集资2800万令吉(约837万新元),被吉隆坡高庭谕令全数归还给122名马国投资者。
众多投资者于是将资金支付给Fulda公司和另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同样由被告担任董事的公司。不过,投资者注资后迟迟没有获得回酬,因此在两年前集体入禀法庭,向被告追回资金及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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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须归还2800万令吉,法官还谕令被告从起诉日算起,偿还投资者每年5%的利息,直到有关投资资金全数还清为止。
高庭法官阿里夫星期五(11月15日)裁决时说,被告并未获得马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在马国筹集投资资金,因此他的投资活动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