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智库经济与金融发展研究机构(INDEF)学者丹尼说,价格如果不足以支付电力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它们可能不愿参与项目。

“国营企业不按照市场原则运行,所以较大的风险来自非市场因素,而这些因素是新加坡单方面无法缓解的,比如政策缺乏延续性对长期电力采购协议的冲击。解决这类问题须靠出口国政府的支持。”

据《雅加达邮报》星期一(2月26日)报道,印尼规定电力公司必须先把电力卖给国营公司PLN,再由PLN负责把电力出口到新加坡。这么安排是为了避免因电力公司各自传输电力而引发的复杂情况。

PLN发言人说,公司全力支持通过合作方式向新加坡出口低碳电力的计划,并正加快推行与各方的合作,以落实计划。

新加坡尤索夫伊萨东南亚研究院资深研究员、东南亚气候变化研究项目协调员佘丽莲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电力出口商无论是私企或国营企业,都必先对商业提案有信心,才投入计划。

能源转型研究院(Energy Shift Institute)总监普特拉说,印尼国内对太阳能发电的需求到了2030年预计只达5吉瓦(GW)。他担心,如果因无法按时交付而失去海外订单,电力公司到时可能供过于求。

另外,印尼政府也规定,出口低碳电力使用的光伏电板必须在印尼生产;然而,目前印尼的太阳能电厂仍然依赖国外制造的部件。

佘丽莲也说,印尼对光伏电板产地的规定,是资源民族主义的体现;但由于印尼国内的光伏电板制造业还不成熟,业者也仍依赖来自中国、较具成本效益的部件,因此这项政策可能让有意加入电力出口计划的电力供应商打退堂鼓。

报道引述能源专家的看法,指PLN一方面得保持出口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在过程中抽取盈利,这导致电力公司的利润被压缩。

印度尼西亚向新加坡出口低碳电力的计划,可能因印尼国内对电力出口模式的规定,以及对光伏电板产地的限制而拖延。当地业者担心,这些保护措施恰恰可能让印尼低碳电力产业错失获得提振的良机。

延伸阅读

“我们知道新加坡是高档市场,出价比其他国家高。这必须成为国内制造光伏电板的推动力。”

不过,阿瑟也质疑,现阶段是否有必要规定光伏电板必须在印尼制造。他提议政府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限内使用进口光伏电板,企业也得承诺发展印尼的制造能力。

印尼私人电力供应商协会主席阿瑟告诉《雅加达邮报》,当地企业仍对项目感兴趣。

新加坡计划在2035年进口4000兆瓦低碳电力,届时这将占新加坡电供的约30%。根据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去年9月的宣布,其中半数将通过五个项目从印尼进口。负责这些项目的公司中,一部分由新加坡、印尼和马来西亚企业组成。

政策可能让电力供应商打退堂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