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兰随后报案自清。反贪会则在4月23日发公告,称接到投报并开档调查纳兹兰。事件引发干预司法的争议,三名律师入禀法院要求宣判反贪会调查违宪。
(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七司一致裁定,反贪污委员会调查SRC国际公司案承审法官纳兹兰的时机可疑,并且未依照正当程序进行。
麦润宣读判词时说,在联邦宪法下,反贪会等执法单位有权调查法官,也可将法官提控上庭;不过,这些权力的运用必须基于确实的案件,并且出于善意,以确保法庭可独立运作。
纳兹兰是马国前首相纳吉SRC案的高庭承审法官。去年4月19日,经常发表争议言论的博客拉惹柏特拉撰文指控纳兹兰的银行账户拥有一笔来源不明的100万令吉(约30万新元)存款,并称款项是纳兹兰为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提供服务”的部分报酬。
以首席大法官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七司星期五(2月24日)裁定,反贪会的调查未按正当程序进行,并指反贪会在调查纳兹兰之前应先咨询首席大法官。
“考虑到司法独立神圣不可侵犯,执法机构调查法官时,必须遵照更高的标准……如果证明调查是带有目的的,在司法审核时应搁置调查。”
纳兹兰是在2020年7月28日判纳吉在SRC案中的七项失信、洗黑钱和滥权罪名成立,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联邦法院去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维持高庭的原判,纳吉随即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