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在2016年及2017年,通过前助理里扎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她也在另两个场合收贿650万令吉,作为协助日拔控股获得砂拉越369所郊区学校供电合约的酬劳。
法官指出,他判刑时的最大考量是公众利益,刑罚必须起到阻吓的作用。他说,贪污已渗透到马国社会各层面,必须在贪污变成“大流行”以前制止。
法官所说的电话录音是罗斯玛与纳吉的通话,这是反贪污委员会于去年1月公布的录音之一。这段录音此前曾在网上流传,在马国社会引起哗然。
吉隆坡高庭星期四(9月1日)裁定,在砂拉越郊区学校电供贪污案中,罗斯玛三项罪名成立,判她10年监禁,罚款9亿7000万令吉(约3亿新元)。这是马国史上最高额的罚款。罗斯玛星期五入禀上诉庭,寻求推翻吉隆坡高庭的裁决。她目前以200万令吉保释在外。
入禀上诉庭寻求推翻裁决 罗斯玛以200万令吉保释
在录音中,罗斯玛劈头就问纳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吗?”她接着抱怨纳吉处理事情不当,导致他们在外人眼里沦为“坏人”。
马来西亚高庭法官在罗斯玛贪污案判词中指出,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频繁干预砂拉越郊区学校太阳能供电计划;他引述一段罗斯玛与纳吉的通话录音指出,罗斯玛在案发时能影响政府事务,甚至控制当时担任首相的纳吉。
法官:贪污渗透社会各层面 须在变成“大流行”前制止
法官说:“很明显被告主导了纳吉。她可以控制他(纳吉)。她无权干涉纳吉的职责或政府事务,但她却这么做。”法官也同意污点证人里扎的说法,即罗斯玛的性格专横,并且能影响公务体系的决定。
砂拉越郊区学校电供贪污案主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星期四晚上发表116页判词,指罗斯玛在多个场合干预电供计划。
罗斯玛也辩称自己从未干预政府的计划,因为纳吉提醒她不要与任何承包商有牵连。但法官引述呈堂的一段电话录音,指罗斯玛能在政府事务上给纳吉下指示。
审讯期间,罗斯玛声称对本案不知情,是里扎自作主张,利用她的名字得到好处。但法官在判词中点出,如果里扎有那么大的权力,他就不必两次安排赛迪阿邦等人与罗斯玛会面,更不会在2016年12月将500万令吉现金送到首相府邸。
法官指出,至少有三名证人能鉴定录音里的声音属于罗斯玛和纳吉;这段录音也不是寻常夫妻的对话,而是在讨论政府事务,罗斯玛的语气更是命令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