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里,我常扮演的角色是“吃瓜群众”,如果有时间,就看看别人的朋友圈,时间紧就扫一眼群里的发言,体会一下他人的热闹。但昨晚难得和一位朋友聊起小说,话题围绕我年初发表在《上海文学》的一篇小说《场景》。这位朋友是文学界有名的才女,才女总是心思细腻的,才女又总是目光犀利的,所以和才女说话特别过瘾,冰与火的感受交替。
她说:“所以,你让你故事里的女性倾向于理性。”
她同意说:“无疾而终而非鱼死网破,这样的确更美。如果女的选择投奔这位作家,最可怕的不是他们最后可能分开,而是她将不得不面对他接踵而来的一系列谎言、推诿。所以,她选择放弃。小说目前的结局对女性来说是安全的,也是现实的。”
我那位才女朋友奇特地“概述”了这篇小说:“《场景》如同补叙了《廊桥遗梦》里弗朗西斯卡在罗伯特·金凯离开后的后半生,”她“同样是在波澜不惊的日子里私藏着一段跌宕起伏的爱情,回忆、想象与感触占据了‘她’独处的时光……”
我想,我只是不想让她们成为所谓纯粹的“感情动物”。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里其实早就告诉我们,爱并不简单,首先,你得有足够的脑子去爱。
谈到小说里这段爱情“无疾而终”的结局,她说:“作家未必有她这样的长情。如果你真的让她和他一起走了,男的一边很有可能反倒犹豫、顾虑了。在爱情里,男人通常没有女人孤注一掷的勇气。”
我说:“我们的理解是一致的。在现实中,我们听说过多少个这样的故事版本了?在已婚男女情感出轨的故事里,总是女的不顾一切地投入,男人则中途退缩,按照社会的说法就是‘浪子回头、迷途知返’。所以我想,为什么不是另一个版本呢?为什么女人不能首先冷静地放弃而非要等着那个令自己蒙羞的惨淡结局呢?”
笔心:和才女说话特别过瘾,冰与火的感受交替。——张惠雯
《场景》是一篇不怎么被注意的小说,这也难怪,它的故事没有什么新意,人物又不具有大众性。它写的是一位商人的太太在美国邂逅她的大学同学,彼时的同学已是一位来美访学的作家。两人发展出一种亲密的关系,甚至一度想生活在一起,但由于机会的错失,由于两个人很难在相同的时间里想要同一样东西,这段关系随着作家离开而结束了。此后,这位太太一直守着她美丽而又羞耻的秘密,坚信会把这回忆带进坟墓,但她的生活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曾经想过用《秘密》作小说的题目,但最后还是决定用威廉卡洛斯那首诗的名字——《场景》。
我惊异于她的尖锐,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说:“所以,我选择了这样一个结局至少是出于审美的考虑。因为如果她和他走了,而男的一方力不从心了、反悔了,那结局倒会非常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