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在声明中引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称,认定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京东的声明说,此次判决不仅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更是以法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标志性时刻。《中国新闻周刊》引述业内人士称,这一判决有着创纪录的赔偿金额,具有示范效应。

这也是阿里巴巴第二次因为二选一行为被处以罚款。2020年12月,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对阿里巴巴“二选一”等涉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北京综合讯)中国电子商务巨企京东起诉同行阿里巴巴的“二选一”案一审胜诉,获赔10亿元(人民币,下同,1.87亿新元)。

阿里和京东两大电商平台关于“二选一”的争端缘起,可追溯到2013年6月,一名时任京东高管爆料,指商家被阿里巴巴要求“二选一”。

京东集团星期五(12月29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京东黑板报”发布上述胜诉声明,阿里巴巴回应《证券时报》询问时说,已获悉此消息,并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

2015年,京东将天猫诉至法院,称天猫要求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简称为“二选一”行为。

调查结果称,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反《反垄断法》。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21年4月对阿里巴巴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2.28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法》案件历来最高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