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深圳的问题是土地面积小、开发强度高,导致产业的用地稀缺。他研判,《条例》旨在提高城市土地的开发力度和使用效率,尽量为更多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提供空间,以解决它们目前面临的用地高成本问题。
《条例》是在现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新条例将从国有土地供应、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规定。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数据,深圳去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4.5万亿元(人民币,约8400亿新元),坐稳全国工业第一大城市。不过,随着深圳可用土地空间逐渐减少,工业用地持续扩张难以为继,对制造业未来前景构成严重挑战。
《管理条例》也指出,产业用地可“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同时,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也可以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方式拓展产业空间。
深圳即将出台土地新政,优化用地审批程序,规定企业在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可以分期缴纳地价,不计利息。受访学者认为,新政策将使到用地价格符合市场规律,有助于解决企业在深圳所面临的用地高成本问题。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上,《条例》明确深圳市政府规定的重点产业项目、总部项目等类型的用地将可以分期缴纳地价,不计利息。首期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地价的50%,而剩余价款须在一年内缴清。
郭万达说,政府在降低土地成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将形成既符合市场规律,又能体现对重点产业支持的用地价格,推动深圳重点产业的发展和转型。
为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在用地审批程序上,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重点发展片区区域评估制度,提高土地供应审批效率。
至于《条例》对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郭万达认为其主要体现在安置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用地可以协议出让,以及公共住房的调整和开发强度。他说,这意味着,政府将可以在深圳建设更多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对房地产市场起到更好的调节和调控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今年初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工作。条例草案经市司法局修改后,在6月中旬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
事实上,深圳自2012年以来已推行多次土地政策改革。郭万达说:“政府希望通过《条例》的修订赋予土地管理更高等级的法律效力,同时也将成熟经验做法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