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陆委员会昨天也发表声明,呼吁陆方尽速公开李明哲的释放信息,尽快让他平安返台,并表示两岸交流要能正常往来,民众人身自由安全必须受到最高保护。
台湾民团依照李明哲被捕时间推断,刑满时间约在4月14日,但他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可能令他无法在刑满时立即返台。
之后,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年11月以上述罪名判处李明哲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他目前在湖南赤山监狱服刑。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长邱伊翎则在会上称,李明哲被关押期间遭遇被迫吃馊食等“不人道待遇”,李明哲的妻子迄今仍未收到判决书,无法确认正式刑期和刑满日期,冠病疫情暴发后,16次申请探视都遭拒,也无法通话,无从得知音讯。
台湾民进党前党工、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入境中国大陆后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关押至今五年。台湾民团昨天举行记者会,呼吁陆方在刑满后立刻释放李明哲。台湾陆委会同日也发表声明,呼吁大陆有关部门公开李明哲释放信息,尽快让他平安返台。
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由澳门入境广东后失联,大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同年5月证实,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湖南省安全机关逮捕。
李明哲是否再关押两年 仍是未知数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委江荣祥在记者会上指出,依中国大陆《刑法》第54条、58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在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剥夺受刑人的选举、被选举权等权利,而大陆《出入境管理办法》第12条第二款则规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者,不准出境。
江荣祥说,由于以往类似个案也没有明确标准,因此李明哲是否会再被扣押两年,仍是未知数。
对于李明哲遭到“不人道待遇”的指控,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018年12月曾表示,自李明哲服刑以来,各项权益均依法得到保障,他入狱前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入狱后血压、血糖均在正常范围。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八个台湾民间团体昨天上午召开记者会,呼吁陆方在李明哲五年刑满时,立即释放他,并让他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