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中,“禁止准入”类第六项为“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非公有资本受到多项限制,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今年清单“禁止准入”的第五项仍是“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内容与去年大同小异,只是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业务经营的部分,而第六项就是上述新添加的条目“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彭博社报道指出,这是中国今年对网约车、电子商务、课外辅导等多个行业进行全面监管整顿中的最新举措,以进一步削弱非公有资本在一系列媒体业务中的影响力。
(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前天公布修订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包括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等,拟对新闻服务行业的非公有资本作出准入限制。
此外,清单还涉及金融、互联网和农业等多个行业的准入门槛。公开征求意见期为本月8日至14日。
报道称,虽然目前尚不清楚上述拟出台的措施是新的限制举措,还是旨在堵住民间投资者利用漏洞的增量举措,但这确实表明监管机构有意加强执法。
该社以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为例,指该公司就投资了香港《南华早报》、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和微博,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集团也持有财新传媒股份。
与2020年负面清单对比发现,去年的“禁止准入”类仅有五项,其中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曾提及,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非公有资本也被禁止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不可从事涉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也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