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香港01、联合新闻网等昨天(6日)报道,广东官方的“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网站2018年12月28日公布一则来自韶关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书。被处罚人朱某某被指“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有违《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公安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000元。

另一方面,网传一张“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的照片则显示,来自重庆的黄成成也因“翻墙”,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1月4日中午被重庆市公安局传唤调查。

根据《规定》,电脑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中国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并处1万5000元以下罚款。

香港01引述网传消息指朱某某真名朱云枫。他用自己的手机安装翻墙软件“蓝灯”(Lantern Pro),连接到家中宽频网络“翻墙”上网,最近一周登录487次。

(香港/台北综合讯)疑因中国近日加强对网络“翻墙”的管控,广东网民被公安警告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下同,198新元)。另有重庆网民上周五(4­日)被警方传唤调查。

中国网络“防火墙”禁止国内网民访问面簿、推特和YouTube等境外社交媒体网站,但不少人还是会利用虚拟专用网络(VPN)等方式“翻墙”浏览被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