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车后来成为他的事业,一教将近50年。50年的教车生涯,改变他的一生,不但建立了美满家庭,生养四个孩子,购置店铺,协助妻子设立“纳格洋服时装中心“,整个人生观发生很大的改变。他已不是年轻时那个骄横霸道的小伙,也不是那个喜欢找人干架的小子,更不是那个不爱读书的年轻人。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加坡处处是乡村,许多家庭都是靠种菜、养猪、养鸡和养鸭为生,生活勉强度日糊口,一到学校假期,那些稍微年长的农村孩子,都会出外寻找假期工,赚些外快弥补开销。我跟锦钟一样,在中四快毕业那一年,经常利用学校的短假和长假,到建筑工地打零工,挑水泥、扛砖头、敲墙壁,赚取一些微薄收入。乌节史各士路的凯悦酒店,以及大巴窑一巷的一房二房租赁组屋,我们都曾在那里挥洒过汗水,留下辛勤劳动的足迹。

他的骄横、一脸煞气,谁见到他都会惧怕三分,尽量不去惹他,可是越不惹他,他越对你看不顺眼。记得有一次,不知为了什么事,他竟然要跟我干架。那一次,我记得清清楚楚,放学后他就站在万国树胶园的回家路上拦截我,口出恶言挑衅,要我一对一跟他单打独斗,当时我知道自己的弱点,绝不是他的对手,只好低下头跟他认错道歉,说也奇怪,也就是这一次的“单挑”,我们之后成为了好朋友,一直到今天。

那时的锦钟,身材矮小,长得黝黑,言谈举止相当跋扈,就是骄横霸道那种人,一言不合就要跟人干架,而且气势盛,从不言输,只有人家让他而不是他让人。

在中学求学时,锦钟的兴趣比我广,除了爱打篮球,也爱上弹奏吉打,自己还花钱买了把吉打,时时刻刻都会弹奏演绎流行歌曲,这也是他后来爱上唱歌的原因。我则对音乐毫无兴趣,不喜欢也不会唱歌,更别说玩乐器。上了中三,我开始爱上文艺,学人舞文弄墨,尝试写新诗散文,也经常投稿报刊杂志。我跟一些同学更在学校办起壁报,发表同学的习作。或许受我影响,锦钟竟然也学习写诗,也以“洪纳格”投稿报章;作品不多,但毕竟也尝试写了几首,过后他经常以“洪纳格”这个名字在社会上活动,这应该算是我带给他的一点点比较有文艺气息的影响吧!

我插班入读五年级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是第二次留级了,但他就是那种不爱读书的狂妄少年,老师完全拿他没办法,放任他也不管他。结识他不久,有同学就告诉我,早在我转校到来之前,他做了一件轰动学校的事,拿雨伞打老师,因为这件事他被学校体罚了,可是他依然我行我素。

上了中学后,我们依然是同班同学,就读当时的杨厝港永康中学。那时我们都已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野性很强,或许受他影响,我也贪玩爱闹,特别喜欢打篮球。读中二时,我们一群同学还特地组织一支“秋鹰”篮球队,经常在杨厝港十英里的杨厝港联络所打球,或者到那里看别人比赛,我们也跟其他学校的篮球队叫阵较量。

他变得沉着稳重,处事多虑,非常细心,而且非常注重身心健康,是一个热爱运动的长者,他的运动量非常大,我记得他50来岁时,还经常去长跑,从不间歇。遇到老友,也经常劝诫老友有空多多运动,没想到一个热爱运动的人,就这么走了。那晚去吊丧,几个老友不约而同感叹,人生确实无常,要好好珍惜当下。安息吧!锦钟。

锦钟卖生猪肉时,我们两家已搬离原来住的万国树胶园,我家搬去无线电村,锦钟则搬去靠近惹兰加由的万国山,他当时就用脚踏车装载猪肉到无线电村、新正农村、惹兰加由一带叫卖。但他卖猪肉的时间不长,或许跟杨厝港、实里达和宏茂桥景观快发生变化有关,组屋私宅一栋栋兴建起来,乡村一个个的消失,中央快速公路也在那时准备兴建。乡村逐渐消失,卖猪肉已经不可行,后来他改行从事除草行业,再后来改行教车,我1976年读大学时考的驾照,还是他亲自教导的。

学生时代发表过诗作

那时我们一家刚从宏茂桥农村搬过来,寄住离他家不远的一间废置鸡寮。这间废置的鸡寮,其实也是他外甥婆婆的,当时因为被原屋主驱赶,母亲顾不了许多,只要有地方暂住,也就不管是不是民宅或鸡寮了。安身下来后,我也从就读的公立复兴学校,转校到万国树胶园内一所破旧的小学光华学校。插班入学后,因此结识了锦钟。

认识锦钟几十年。上世纪60年代中期,我便与他结识了,那时我13岁,屈指算一算,至少有57年的时间。57年时间不短,从我们青涩的年纪,一直走到今天的古稀之年,虽然间中有些波折,也失联过一段时候,但我和他之间的友谊,始终惺惺相惜。初识锦钟的时候,是在万国树胶园里,也就是现在实里达山私人住宅区一带。

中学毕业后,我到国家初级学院升学,锦钟因为成绩关系,上不了高中,因此比我先踏入社会。在初院读书那两年,因为课业忙,加上后来各自当兵去,我跟锦钟便有过一段较长的“失联”阶段,几乎完全没联系。

后来直接拨电给这个外甥,电话另一端确确实实跟我证实,他的三舅今早走了。锦钟外甥说,三舅走得很突然,他原本早上八点钟有约,要给一名学驾车的学员教车,于是先过去他在勿洛的商店等候,然而还未踏入店里,便昏倒在座驾旁,送到医院抢救一个小时,始终无法把他的命救回来。

从卖猪肉到驾驶指导员

一次“单挑”成为挚友

上世纪70年代中,我知道他曾卖过猪肉,就是骑脚踏车,装载人家屠宰的生猪肉,到乡村各地叫卖,不说不知,那时的新加坡乡村,竟然允许这样的生猪肉买卖。

(作者为前《联合晚报》副总编辑)

好友锦钟走了!12月18日早上,锦钟的外甥发来一则短讯:“来水兄,三舅今早突然心脏病发作往生!麻烦帮忙联系好友。”一早接到这个讯息,一时不知所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里头阵阵颤栗,也涌现许多疑惑,是真的吗?我几十年的老友锦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