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的另一位婚姻介绍人郑照吾则是当年端蒙中学的教师,他是端蒙30年代一首老校歌的词曲创作人。

是的,年少时记得父母认识一个梅姓家庭,小时候我曾随母亲去过他们在尼路的家。后来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家人的父亲就是新加坡沦陷不久遭日军杀害的梅启康。近日翻开一纸婚书,才发现这位抗日义士是父母婚姻的见证人,亲睹那签名,我心有戚戚,瞬间觉得很失落。

听母亲说,父亲没有去检证中心报到。那时祖母病重体弱,日军来搜查时,他正低头躬身,背着祖母出外。父亲因为个子特别矮小,日军以为是个小孩,没多加理会,就此侥幸捡回一命。

梅启康从商,比我父亲年长九岁,两人当年都在海天游艺会,为赈助中国抗日战争的难民而奔走募捐。梅启康也是昙花镜影粤剧社的社长,还粉墨登场演戏筹款。

82年过去了,页面花团锦簇设计精美的婚书崭新如故。义士的一片丹心,友情的忠贞诚挚,时代的深刻印记,煌煌闪耀我心间,永不消退。

1942年梅启康在日军大检证中被带走,临走给家人留下最后一句话:“不要做害人的事!”在严刑拷问下,他因不愿招供而被处决。

母亲去世转眼已30年,父亲在更早的1979年便离开了我们。最近在家整理橱柜抽屉,眼下豁然亮出两本大红精装册子,A4纸型大小,红彤彤的丝绸册面上,是几个烫金繁体大字:“結婚證書”。我心头一阵触动,小心翼翼地打开。

证书有两份,夫妻一人一份。封底内页贴上结婚照,其中一份的封面背后还附有母亲过番南来前的少女照。证书日期是“中华民国廿九年十二月一日”,那年她19岁,嫁给36岁的父亲。

我手抚两份结婚证书,思忖着为什么父母没把它烧毁?留下抗日义士的名字,自己也为抗日而奔走,婚书藏得那么密,父亲确是幸运的,而能逃过一劫,或许也因为梅启康义薄云天吧!

记得那时姐妹们一起整理母亲遗物,大家各自收藏一些做纪念,不知何故这文物落入我手中。但说来惭愧,30年来我竟然没有好好把它看上一眼,迷糊至今才有新发现。

令我惊讶的是,父母婚姻的介绍人是梅启康和郑照吾。这两位名人,在我在少不更事的岁月里,对他们一无所知。直到父母双亡、直到自己也年华老去,才后知后觉。

爸妈1940年结婚之后一年多,日军的铁蹄就践踏新加坡。我们小时候常听父母追述那段沦陷的经历。为防日军来搜查,母亲把婚礼留下的嘉宾签名红绸布,连夜拼命洗刷得脱色花白,不留任何字迹,只因那红绸上,是许多抗日人士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