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在非法或合法借贷时,把雇主联络号码提供给放贷者,当女佣无法偿还贷款时,放贷者找上门,真的会让雇主很心烦。虽然原则上女佣借贷与雇主无关,雇主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但无端端被连累,必须与放贷人沟通以解决问题或被大耳窿恐吓等等,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苦不堪言。如果最终不得已要把女佣辞退,雇主费时费神又费钱,这对雇主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如果雇主的住家是三层楼或以上的有地住宅,而雇主只聘请一名女佣,雇主是否愿意支付较高的工资给女佣呢?如果女佣的工资和其他女佣的薪金不相上下,女佣想跳槽也是意料中事。因为这类房子的打扫工作显然比其他屋型例如组屋或私人公寓来得重。这好比一般的清洁服务工作,如果员工必须负责更多的工作量,雇主支付员工较高的工资,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联合晚报》10月16日报道一名女佣嫌雇主家四层楼太大,不想继续在雇主家工作,雇主则吐槽说,女佣自己想走,让她白白损失了千多元的中介费。这几个月来,雇主虐待女佣、女佣伤害雇主、女佣借贷等问题时有所闻。我想针对这课题分享一些看法与意见。

我认为,除了借贷设顶限,也应该禁止借贷公司借钱给工作准证快到期的女佣,例如规定从工作准证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就不能借贷给女佣。有些女佣可能会利用这个时机借贷,到时一离开新加坡,贷款就无从追讨。因此,禁止借贷可以避免放贷人和雇主的麻烦。

另一方面,如果聘请女佣主要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家人,雇主是否可以出钱,让女佣学习一些基本的看护课程?这有助于女佣胜任看护工作。举个例子,如果女佣必须日夜照顾有失智症的年长者,由于没有相关看护知识或经验,或对失智症病人的情况不甚了解,女佣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失去耐心而出手伤害病人,后果可大可小。

最近报章报道,政府为外籍员工和女佣的借贷设顶限,这条例能遏止女佣毫无节制地向多方合法公司借贷,大大降低了女佣欠款的数额,也在某种程度上让雇主不必太担心女佣到处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