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其他大学可以学习国大,把无偿服务纳入必修或选修科目,鼓励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各种无偿服务。表现出色的学生,校方可以颁发奖状给他们,肯定他们的贡献。

那个法律诊所从晚上7点30分提供服务至9时30分。这个年轻律师整理好当晚处理的无偿案子时,已近10时,还得花半小时到一个小时回家,隔天若要上庭,必须早起到律师事务所跟上司会合,做最后的预备工作。也就是说,提供无偿服务那一晚,他们可能只有五到六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可能是很多年轻律师不愿意参与提供无偿服务的原因。

2010年至2011年间,我在义务律师事务所帮忙。当时每个学期都有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一年级学生到那里当实习生。后来才知道,国大法律系强制一年级学生必须参加无偿服务,并且定期参与法律诊所,这些都可算作他们那一年的学分及总成绩的一部分。校方不强制大二以上学生参与无偿服务,但是学生可以把它当作一门科目。部分学生因为不想多念一门科目,选择参与无偿服务及法律诊所,来满足学分要求。

《联合早报》10月4日报道,大法官梅达顺在第三届法庭义工答谢晚宴上,呼吁资深律师带头改变心态,鼓励年轻律师在工作之余提供无偿服务,消除后辈对无偿服务可能阻碍事业发展的疑虑,并对他们的义务贡献给予应得的肯定。

就如梅达顺大法官所说的,如果要切实改变公众获取专业法律服务的渠道,法律界各阶层人士都必须相互协调,共同努力。

他还说,年轻律师都不愿意去,主要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处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若达不到要求,职业发展肯定会受影响。

当时由于我已在义务律师事务所帮忙了一段时间,所以他们让我当那些法律实习生的导师。这段经验让我很有满足感,觉得在自己的义务服务有所贡献。

资深律师是否可以作出改变,例如让年轻律师在执业前三年从事较多的无偿服务,让他们在提供无偿服务隔天下午才到办公室报到,又或者在那个月多给他们一些奖金。这些举措都可以推动年轻律师从事无偿服务。

2010年,我从英国留学归来,曾在北部及南部的社区法律诊所帮忙。记得有一个被分派到法律诊所的年轻律师无奈地说,他是因为其他年轻律师都不愿意去,所以才被派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