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险已非常普遍。由于保险涉及潜在风险,一些投保人可能比其他投保人更有可能获得赔偿,因此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必须公开自己的潜在健康风险,让公司评估,再决定是否保障投保人。

人寿保险同样起源于伦敦。18世纪初,牛津主教塔尔博特成立了一家人寿保险社团,2000名会员每年付出一笔钱,当他们去世后,他们的家人就可以分得一笔钱。

保险是一种集众人力量分担风险的风险管理方式。俗话说,“有难同当”“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就点出了保险的本质。

当然,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而且即使制度再好,实施过程难免出现各种不足之处,例如投保人是否完全明白保单合约条款、保险代理人是否恪尽职守解释清楚等。无论如何,法理上,我们必须坚守制度;情理上,应有其他原则可提供协助。

17世纪的英国伦敦大火,催生了现代保险行业。大火烧毁了1万3000多家房子和教堂。在重建过程中,经济学家巴邦等人推出了房屋保险。国际保险公司英杰华(Aviva)的历史,就可以追溯到17世纪末伦敦一家火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