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发现,私召车业者Grab收购优步东南亚业务后,削弱了本地市场竞争,所以裁定这项交易违反我国竞争法,日前向两家业者开罚1300多万元。
许多人已经习惯使用私召车比德士优质的服务,但也须做好心理准备,为更优质的服务支付更合理的车资。
然而,两家公司的交易已经完成,不可能逆转,所以竞消委能做的是提出补救措施,以期恢复某种程度的市场竞争。这包括规定Grab须允许旗下司机使用其他平台、须解除与德士公司的独家合作协议、须维持交易前的车资和司机奖励制度等。
Grab收购优步东南亚业务后,Grab在本地私召车市场占有率达80%;即使将德士市场考虑在内,Grab的整体市占率也有将近60%。换言之,Grab已是市场龙头,可以主导私召车和德士服务收费,削弱了竞争。虽然乘客现在仍然获得车资优惠,但车资实际上涨了10%至15%。
Grab在今年3月收购优步东南亚业务,优步则获得Grab的27.5%股份,并完全退出东南亚私召车市场。Grab和优步东南亚业务整合,形同达成在某种互不抢客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