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同期的英国,虽也正在崛起,除军事方面外,各方面与荷兰还是有着莫大差距,金融方面尤其是如此。这可从荷兰郁金香泡沫(Tulip Bubble)和英国南海泡沫(South Sea Bubble)中金融工具的使用可见端倪。

但不容刘元春、陈志武们所否定的一个事实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就孕育和发生于这100年间:1733年约翰·凯伊发明了飞梭;1765年詹姆斯·哈格里夫斯发明了“珍妮”纺纱机;1769年詹姆斯·瓦特改良了蒸汽机;1785年艾德蒙特·卡特莱特发明了动力织机……

正是由这一系列技术变革所引起的从手工劳动,向动力机器生产转变的重大飞跃,构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于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而言,它绝不亚于由美国所主导的、以电气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正是这场革命,我们才得以进入到一个自由贸易的时代;正是这场革命引起了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才使得使用机器为主的工厂制取代了传统的手工工场;正是这场革命带来了城市化和人口向城市的转移;正是这场革命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思想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正是这场革命导致了生产力的飞跃;正是这场革命加强了世界各地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世界的面貌;正是这场革命,客观上传播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猛烈冲击着传统封建社会的旧制度、旧思想。

第一次工业革命

第二次工业革命

说实在的,刘教授的这番言论,算不得什么新观点。早年,香港大学金融学讲座教授陈志武在《金融的逻辑》一书里,就提过这个观点,他说:一、金融有助科技创新;二、金融是大国崛起的必要要件,没有金融就没有大国崛起。

去年10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中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为对政策的解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了这样一段高论。他说:“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建设都需要金融来助推,没有一个强劲的金融体系,就不可能孕育出现代科技和现代产业。某种程度上,金融强国是推动我们从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全面转变的重要工具。”

更为重要的是,整个德国的金融体系非常审慎,主要表现在德国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非常严格,以至于德国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在整个世界都是比较低的。正是得益于这种审慎的金融体制,德国不仅避免了金融业回报率过高的情形,保持了金融业的稳定,同时也能使资金和人才逐步流入到企业、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更有甚者,为降低买卖的门槛,有交易商将一个球茎分为几分之一,使交易者可以买卖几分之一的郁金香球茎。反观1711年至1720年间的英国南海泡沫,虽晚于荷兰郁金香泡沫近一个世纪,这些金融工具却是缺乏的。此外,百年前的荷兰已有完善的证券交易所,百年后的英国人仍只能聚集在马路边随意交易。

从此,法案便一直约束着英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到1741年时,法案不仅适用于英国本土,甚至在英国的北美洲殖民地也同样具有效力。直至1825年,法案才由时任商务大臣赫斯基森(Huskisson)提议撤除,并最终由《贸易公司法》取代。也就是说,由南海泡沫所引发的短暂疯狂,最终却让英国招致了上百年的金融戒严期。

遗憾的是,他们的这一观点显然经不起历史的拷问:这一观点如果是正确的,历史当改写成这样:第一次工业革命应首先发生在荷兰而不是英国。原因很简单,尽管资本主义的早期萌芽,是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开始,但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却是17世纪中叶在荷兰首先完成的。荷兰虽只是一个弹丸小国,却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政治权利的国家”。它是一个共和民主的混合,实际的政治权力握在商人、知识精英的手中。在这样一个没有君王,强调共和、民主的国度里,诞生了世界上的第一个金融中心。

综上也可见:一、虽然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它并不是科技创新乃至工业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历史上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都是在相对落后的金融环境下发生的,这表明科技创新乃至工业革命的发生,并不依赖于金融的发达程度。二、金融体系更多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而非引领或主宰整个经济的变革。因此,在理解科技大创新的发生原因时,我们须要更加全面和深入地思考各种因素的影响及相互作用。

不独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亦是如此。这次工业革命,仍然首先发生于金融并不发达的国家——德国。1866年,地处汉诺威的西门子公司制成了发电机。由此,电气开始代替蒸汽机,成为补充和取代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新能源。随后,电灯、电车、电影放映机相继问世,人类进入“电气时代”。也就是说,第二次工业革命根本就是德国所缔造的。

通过对金融史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早于1630年至1637年间爆发的郁金香泡沫,已有丰富的金融工具。在那时,投资者可裸买空、裸卖空,搞空头交易,可投资期货,且有着完善的期货市场。

我想,这一点不仅是德国缔造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根本原因,也是当年英国能够在金融戒严——《泡沫法案》下,孕育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根本原因——没有畸形的资本市场,使得工商业的天才幸免被扼杀:人们不至于在财富从天而降的幻想中虚度,不至于陷入长时期的疯狂而不能自拔,整个国家没有不安所业的人民,每个人都在踏实地劳动。这一切反倒驱使着大量的社会储蓄和人才,流入了企业和实体经济。

虽然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它并不是科技创新乃至工业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历史上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都是在相对落后的金融环境下发生的,这表明科技创新乃至工业革命的发生,并不依赖于金融的发达程度。

当时的德国处于一种什么状况呢?当时的德国,正处于统一前夜和统一之初,资本市场远没有当时的英国和美国发达。当时整个德意志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推广股份公司制度,但颇具有德意志特色的是,当时众多股份制公司的资本来源并不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而是通过银行认购股票。这就奠定了德国证券市场与银行特殊关系的基础。

历史学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荷兰的市民是现代商品经济制度的创造者,他们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也正是依凭它的金融霸权,荷兰一度成为世界霸主,四处扩张,殖民地遍布亚洲、非洲和美洲。

(作者是中国经济学者、财经专栏作家)

问题来了,在17世纪和18世纪,英国的金融本就远要落后于荷兰,到了1720年情况不是更好而是更糟了:因泡沫法案,英国的金融甚至一度处于“戒严”状态——为防止投机泡沫失控,1720年6月英国国会通过了《泡沫法案》(English Bubble Act)。法案禁止“在未经议会或国王授权的情况下,成立像公司实体那样的联合体,并使其份额可转移和让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