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吴作栋总理下令对当时的李光耀资政和李显龙副总理购买公寓一事进行调查。李氏父子主动要求在国会中向议员们解释,该年5月下旬,新加坡国会花了三天时间就此事辩论。最终结果是借国会质询和阐释,澄清了李光耀父子买房风波的疑虑。
彭由国弃保潜逃35年而后回国自首的结局,令人不胜嘘唏。我曾写《彭由国事件的省思》一文(2016年1月27日《联合早报·言论》),希望大家能以此为戒。
钱财是人格的试金石与照妖镜。2023年年初,全球2022年度廉洁排行榜出炉,新加坡以83分与瑞典并列全球第五名。新加坡是亚洲唯一上榜的国家,也是唯一连续10年跻身排行榜前10名的亚洲经济体。排在新加坡前面的是丹麦、芬兰、新西兰和挪威。
自2004年出任总理的李显龙,在2015年1月于公共服务学院举办的研讨会上宣布,政府将检讨《防止贪污法令》,并增加贪污调查局的人力,以加强反贪腐力度。此外,政府将设立一站式的贪污举报中心,鼓励民众参与反贪腐行动,并设立反贪腐展览馆,教育公众贪腐的恶果。这一系列的新措施是适时之举,兼顾了反贪制度的强化及反贪文化的塑造。(《反贪腐绝不可放松》,2015年1月14日《联合早报·社论》)
第三起曝光于1986年,涉事者是至今官阶最高的郑章远。郑章远是新加坡建国后,第三位当选国会议员后直接被任命为部长者,1979年出任国家发展部长。1986年11月,任内的郑章远因涉嫌接受两家公司总数约百万元的贿赂而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他留下遗书后服毒自尽。
如果说政治决心是捍卫这个制度的抽象化概念,贪污调查局便是这个制度的实体之钥。此肃贪机构始创于1952年,1959年李光耀担任自治邦总理后,赋予调查局更大的实质权限,并归总理直接管辖,但倘若总理不同意调查局对任何人(包括总理本人)进行盘问或调查,调查局可在征得总统批准后进行调查。换言之,没人可被豁免调查盘问。自此之后,贪污调查局便像是一把顶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利剑,以其令人望而生畏、不寒而栗的姿态,捍卫着新加坡的清廉形象。
新加坡第四代领导团队过去两三年不断强调要更新社会契约,我认为,公开公平公正的严刑峻法,是国家对人民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
新加坡以廉洁反贪腐作为治国利剑并闻名于世,以至于在全球廉洁国家排名榜上名列前茅,引起其他国家的官方和媒体关注与研究,一系列文论于焉产生。在中国的反贪腐氛围中,有一句成语出自《诗经·大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说,做人做事皆从良好的初心开始,却鲜见有善始善终者,用以提醒大家要坚持初心,善始善终。我认为,这句话承载着古人的智慧,在物欲横流的当下,尤其具有自我警惕的普世意义。
最近,两位部长因租住国有黑白洋房而引来流言,他们主动向总理要求接受调查,自证清白。贪污调查局的调查结果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涉及贪污或犯罪行为。此事再次说明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2005年4月,李光耀在亚洲战略与领导力研究所主办的论坛上表明:“新加坡政府于1959年上任时,就怀抱着建立廉洁政府的使命感。我们把廉政领导作为竞选活动的核心议题。这是我们对亲共产主义的社会阵线及其工会的抹黑的反击。”李光耀和他领导的第一代核心团队治国期间,就是这样一以贯之地,秉持与贪污腐败之风周旋到底,誓必自清门户的理念。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出于强烈的政治危机感,为了避免新加坡成为又一个掉入贪腐泥淖而不能自拔的国家,以及确保我国的公共行政制度行之有效,李光耀从1959年开始就果断采取雷厉风行的反贪腐措施。
然而,1975年是一个转折点。这一年,新加坡发生建国以来第一起高官贪污案: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黄循文在任内被控涉嫌总值约84万元的贪污案,罪名成立后被判坐牢18个月。
试想,以每次庭审中犯人最多只被判处24下鞭刑的量刑正规化而言,被判16下鞭刑,应是接近罪大恶极的严重罪名。法庭趁此机会向广大国人发出明确信号,只要是适龄男性,在新加坡犯下严重性侵罪名者,结局只有一个。
严刑峻法是社会保障
相信许多人都听过李光耀这句名言:“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假设没人会贪污,而是确保一旦有人贪污腐败,必会被揭发并被处罚。”
新加坡成为廉洁国家的美誉是如何铸就的呢?2012年9月,建国总理李光耀在贪污调查局成立60周年庆典上所说的话,或可回答这个提问:“经过这些年,我国已建立一个有效的反腐框架。而领导者的清廉必须是毋庸置疑的。他们必须秉持和其他部长以及下属同样高标准的诚信,因为我国不会容忍贪腐。”(郑景祥《李光耀:廉洁关键在坚定政治决心》,2012年9月19日《联合早报》)
2023年7月,在诸多刑事案新闻中,有一则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力:一名在15岁至18岁时强奸亲妹妹的哥哥,罪名成立,去年12月,20岁的他在最高法院被判刑18年监禁和16下鞭刑。青年随即对刑罚提出上诉,上诉庭三司在7月发表裁决,刑期减至16年,鞭刑次数不变。
避免成为又一个贪腐国家
第二起曝光于1979年。工运领袖兼国会议员彭由国涉嫌在1970年代贪污工会近46万元,1979年12月被控上法庭,1980年1月弃保潜逃。经过长达35年的逃亡生涯,他经受不起内心的煎熬,同时不希望孤独终老客死异乡,在2015年6月向新加坡驻泰国大使馆自首,最终在2016年1月被新加坡国家法院判处五年监刑。
政治决心英文就是“political will”。李光耀领导下的政府,不单把廉洁作为选拔政治精英的首要条件,且有严格的品德考核与行为跟踪机制,一旦发现官吏有贪腐行为,无论官阶大小,涉及金额或价值多寡,一概严惩不贷。
不只贪官污吏担心被调查,《防止贪污法令》也授权贪污调查局调查涉嫌行贿与受贿的私营公司,因为只有保持私营公司的高度廉洁,其他国家才会愿意与新加坡公司交易,这对国家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一些国家,反贪腐机构并不与私营公司打交道。
作者是本地业余写作人
新加坡第二任总理吴作栋和第三任总理李显龙领导下的政府,继承了反腐为先的治国理念与传统。1993年,吴作栋在国会中重申:“我竭尽所能地确保新加坡保持廉洁,我不会让标准降低。每个人都应知道,任何形式的腐败都不会被容忍。我希望所有部长、国会议员和公职人员,都能为其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
无论是贪污案件或是严重刑事案,当局都一如既往地显示出强烈的肃清意识。正是这种严刑峻法,对原本有意作奸犯科的人,起到震慑和恫吓作用;也正是由于严刑峻法,对绝大多数安分守己的国人来说,带来社会安定之感。
无论是贪污案件或是严重刑事案,当局都一如既往地显示出强烈的肃清意识。正是这种严刑峻法,对原本有意作奸犯科的人,起到震慑和恫吓作用;也正是由于严刑峻法,对绝大多数安分守己的国人来说,带来社会安定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