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管局几天后答复媒体询问时说,莱道路26号是在2018年6月出租给尚穆根的。在那之前,这套房产自2013年12月就空置着。出租给维文的莱道路31号,自2013年7月以来空置了六年多。土管局说,维文2018年11月开出的投标价,高于参考租金,参考租金也同样并未向他透露。

网络上流传了许多虚假消息和恶意评语,如说土管局把上百万元的翻修合约,颁给尚穆根儿子的公司,以及住大房子的部长与一般公众脱节等等。前议员李美花不改有话直说的本色,在脸书上发表一个视频,为尚穆根打抱不平,说他是一个大好人,被人家“黑白讲”,她感到痛心。她说这事根本不值得调查,也不应该在国会中辩论。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不住原来的豪宅,而去住本来空置了好几年,无人问津的黑白洋房,引起阵阵疑云。我的第一个感觉是,部长花租金去住黑白洋房,不是升级而是降级。

在此土地稀有的小岛国上,黑白洋房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国人既熟悉又陌生。它们数量不多,却可以在许多角落看到。殖民地时代留下的历史性建筑,能保存到今天,或是发挥商业价值,或是供作租用居住。政府是拥有者,不管是富商巨贾或部长高官,花再多钱也买不到。

革新党秘书长肯尼斯5月6日在个人网站发文,质疑两位部长为何租得到第10邮区的莱道路(Ridout Road)26号和31号洋房,因为要租住这类国有产业,须通过土管局的公开招标,据他了解,“租金不便宜”。

尚穆根说:“今时今日的政治氛围,行为端正未必就不会遭受攻击。”当政治领导人的诚信成为社会上讨论的焦点时,跟他是不是“大好人”已没有多大关系。政府可以当作无聊话题置之不理,也可以慎重其事,认真调查,厘清民间的任何疑虑。政府选择了后者,这是政府的风格。李显龙总理一开始便不认为两位部长租黑白洋房有何不妥:“新加坡付给部长符合实际、有竞争力的“裸薪”(clean wage),部长决定住在哪里,要租还是买,这些是个人的选择,因此我不认为部长跟土管局租房或向私人业主租房子有什么不对。只要处理得当,遵守所有程序。”他对两人有“绝对的信任”。

部长该住哪里?这个问题好像有点奇怪。两位部长租黑白洋房的风波沸沸扬扬,凸显我国民主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建国以来便以捍卫清廉政治为己任的执政党,杜绝贪污不遗余力,对朝野从政者的品德,立下很高的标准。反对党随着实力的加强也反过来紧盯着执政党,这种互相“监视”是民主社会的一种良性关系。政治人物身上的是非难免,尤其在网络世界里,有心人随时想惹是生非,何患无辞,但民间对于黑白不能不分。

国会辩论这个课题时,朝野议员虽一致同意,租住过程不涉及贪腐或违法行为,但反对党议员仍紧咬着“观感”的问题。部长住豪宅说是“脱离群众”,住黑白洋房则“观感不佳”,那部长该住哪里呢?反贪局的介入和国会六个小时的辩论,显示政府重视网上和民间的“观感”,政府也借此再次重申执政党的政治文化。李总理强调,“诚实、正直和廉洁是新加坡的价值观”,至于“观感”,恐怕还是人云亦云。

土管局的答复只是为接下来的风波掀开序幕,为7月的国会辩论埋下伏笔。

尚穆根租下的黑白洋房,原占地9350平方米,但由于他主动提议承担毗邻一块土地的维护费用,土管局因此把地皮也纳入他的租约中,并在周围树立篱笆,使得租用面积增至2万3164平方米。尚穆根7月4日接受《联合早报》和《新明日报》的访问时说:若早知道租住黑白洋房的事会引起社会关注,当初他会更坚持不让土管局把额外的土地纳入他的租约里。问题是,土管局把尚穆根愿意照顾的“额外土地”算入租约,是当局的惯例还是一次例外?以前有过类似例子吗?另一方面,随着租约土地面积的扩大,也意味着屋主必须尽更大的责任去照顾并不属于他的土地。

尚穆根之前根据自己的律师收入,购买一栋优质洋房。他在成为全职部长后大幅减薪,因不想要太多积蓄绑在房子上,决定重新规划财务。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则是为三代同堂,才决定租下黑白洋房。维文有四个孩子,介于17岁至34岁,其中两个子女已经结婚,给他家添了两个孙儿女。两位部长要住哪里,原是个人的事,为了回答人们的质疑,他们不得不公开自己的想法。

国人从人民的视野关注政治领导人、公务员的廉洁,反映出清廉政治已经是体制化的政治价值观。新加坡的制度在国际上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外人也许看不懂这场辩论。

尚穆根以每月2万6500元的租金,租下黑白洋房,受人质疑他是否为了赚取租金,才出租他拥有的优质洋房,转而租住黑白洋房。

(作者是《联合早报》特约评论员)

当政治领导人的诚信成为社会上讨论的焦点时,跟他是不是“大好人”已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