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时,准备掏点钱给她。思忖该给多少时,却被她略带红色的染发吸引了。
最终,法官裁定老妇没尽担保人的责任,但念在她经济拮据,保金充公一半。
法官的话,一针见血。对大众而言,不论多寡,捐款前请想一想,查一查,了解情况,不要帮错了。
朋友说,也许同事太年轻,很介意外表,觉得病重了,也该打扮一下,让自己开心。这么想了之后,朋友也就不再介怀了。
(作者是《联合早报》资深高级记者)
一日在午餐后回国家法院媒体室途中,碰见拿着一张纸,一脸茫然的老妇,站在大厅服务柜台前。
闲聊间,走路一拐一拐的老妇申述,脚没力,从义顺到法庭的德士费要18元。回程想搭巴士,又担心车站太远。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文告说,A和伴侣每月从政府和不同机构得到的援助超过2000元,包括现金,还有租金、服务与杂费、水电费和公共卫生等津贴。
后来,碰到曾获得数十万元的残疾受惠者,说当年《联合早报》筹给她的数十万元,早早被亲戚“借”走,她只得继续辛苦工作。
是自己染的吗?若是在理发院染的,怕要近百元吧?最终,只给她两趟德士费的钱。有意他日探望老妇,“实地考察”一番,看她是否需要其他援助。
社工朋友一次很气愤地说,他跟随义工派米给贫困家庭,一个家庭居然拒绝,因为不吃这牌子的米。
有善心很不错,化慈悲为行动,更加难能可贵。只是,社会变得复杂了,行善也须三思。
另一受惠者被保险经纪巧言推销,用大笔善款买下高额保单,却对保单内容不甚了解。
当时年轻不解,钱是读者自愿给的,爱给谁就给谁,为何要干预?
现在众筹普遍。看到善款远超目标,有些受惠者会说,把多出的款项捐给其他慈善机构。然而,众筹没有监管机制,没人知道受惠者会否遵守承诺。
身为担保人,她必须出席“陈述理由”(show cause)聆讯,解释为何保金不该被充公。
老妇是文盲,讲福建话,说上11楼庭室却关着。客服人员午休未返,就陪老妇上楼。
当政府慎重审核申请人的背景,要求提呈各种证明文件时,请别苛责。政府发放的援助金,都是纳税人的钱,当然也须做好尽责调查,小心翼翼。
今年4月,社运人士吴家和在面簿贴文称,有女子A急需经济援助却求助无门,让人误以为政府和社区机构不知有这起个案或坐视不理,结果接获POFMA更正指示。
文告提醒,确保信息内容正确是重要的,假信息削弱公众的信心,导致公众误以为当局协助贫困家庭做得不够。
向来比较节俭,这些年来,不时思索“发达城市穷人”的定义,努力平衡自己的心态。也自我提醒,不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施舍,要更宽心接受穷人看似“奢侈”的需要,例如染发、用新款手机,或为了顾及孩子尊严,买名牌运动鞋给孩子等。
参与众筹的热心公众,因为个别捐款额一般不多,通常也不在意受惠者会怎么用那些钱。
女子求情时表示无话可说,但法官下判时斥责她,指她每骗一块钱,就等于从真正需要援助的人身上剥夺一块钱。
老妇声泪俱下,说一半的保释金是借来的,另一半是省吃俭用的棺材本,若全数充公,真不知如何是好。
看她的法庭文件,才知她两年前以5万元,保释嗜毒的儿子。今年6月,被判入狱和打鞭的儿子没按时出庭,弃保潜逃了。
20多年前,华文报还不时为一些悲惨个案收义款。记得当局曾提醒,不要让款项过度集中在一人身上,还有许多人需要帮忙。
今年1月,一名37岁女子在疫情期间不好好工作,三番四次伪造文件,骗取2900元的政府援助金津贴,结果被判坐牢一年。
一位富有爱心的朋友说,外籍年轻女同事患癌,她号召大家捐款,让她买补品,补补身体。不料,“不懂事”的女同事竟用筹得的几百元,上理发院接发,平白“浪费”了大家的苦心。
有善心很不错,化慈悲为行动,更加难能可贵。只是,社会变得复杂了,行善也须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