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建立文明社会框架的基础,因此在所有国家,结婚者均受习惯法约束,法律规定和控制他们的义务和权利,而不是由个人意志说了算。

有者可能会问,既然如此,让想要协议离婚的夫妻好好冷静三年,不是能更好地保障婚姻的神圣性?

去年上映的电影《婚姻故事》就描述曾经相爱的一对夫妻,离婚时原想好聚好散,却在争夺儿子抚养权时,不知不觉通过律师互揭疮疤,陷入两败俱伤的局面。

(作者是新闻中心高级记者 yeoch@sph.com.sg)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上周宣布,探讨未来是否允许无过错离婚(no-fault divorce),即夫妻离婚时无须再证明对方有哪些过失,导致婚姻无法挽回。

过了知命之年的夫妻,在携手共度数十年后突然选择离异,难免令人愕然,尤其当他们是身价千亿的富豪。

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对银发夫妻想必已料到离婚声明会激起千层浪,只留下淡淡一句“我们不再能够结伴成长”,宣告余生为自己而活。

我国原本就存在另一种形式的“无过错离婚”,即分居至少三年并协议离婚的夫妻,无须另外证明对方有过失。

允许无过错离婚,表面上放宽了对结婚者的法律约束,让个人意志更为张扬,但实际上并没有让离婚过程更简单。

这是因为,当局仍保留夫妻须结婚至少三年才能离婚,以及离婚申请须三个月才能敲定等保障机制。无过错离婚也并非单方面离婚,仍须双方同意。

但现实是,分居意味两人必须分开居住(可同屋但不同房)且停止履行夫妻间的职责,如为对方做饭、打扫等。这对育有年幼孩子的夫妻而言较困难,通过分居申请离婚的多数是年长夫妻。

比尔盖茨是个非常谨慎看待婚姻的人。梅琳达曾分享,婚前有次走进比尔的房间,看到他在白板写下了结婚的利与弊。

19世纪著名英国法官彭赞斯勋爵(Lord Penzance)就曾提及,婚姻虽是个人参与的,但却具有公共性质。

微软创办人比尔盖茨(65岁)与发妻梅琳达(56岁)上周宣布结束27年的婚姻。消息传出后,坊间对他们的离婚理由提出各种猜测,也有网友称“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想尽快离婚的人,多数选择以“行为不合理”为离婚理由,因为它的涵盖面较广,只须证明伴侣的行为对自己造成影响,以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何尝不是。不论是亿万富翁或市井小民,最终追求的不过是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往后余生。

宣布引起两极反应。批评者认为,这会让离婚程序过于简单便捷,导致人们将婚姻视为儿戏,或鼓励速食婚姻,也有人担心假结婚案增加。

记者手记

有意好聚好散的夫妻,在采用这个离婚理由时,会尽量避开过度苛责的措辞。但事实是,只要一开始指责对方,难免会让平息的情绪再度升温。

但即使是那么深思熟虑的人,也没能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婚姻无法再维系下去,退而求其次的或许只能是好聚好散,将杀伤力减至最低。

任何对婚姻法的修改,无疑得继续保障婚姻的神圣性。结婚证书与一般合约不同,不只是两个个体之间达成的协议,而是赋予婚姻双方及其子女法律身份。

婚姻是神圣的,相信多数人在说“我愿意”时,并不希望自己的婚姻最终走向破裂。允许无过错离婚,或许会被少数人滥用,却能在多数情况下,减少家庭破裂时的针锋相对,对于保护孩子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