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次联合行动中,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柔佛商业犯罪调查部成功捣毁一个跨国电话诈骗团伙,共有五名19岁至36岁的马来西亚男子被捕。他们涉嫌策划和参与以新加坡人为目标的“假朋友”电话诈骗。

提高刑罚相信是饱受诈骗团伙伤害者的共同心声。我恳请有关当局认真考虑这些建议,确保正义得到伸张,使潜在的诈骗团伙在进行诈骗活动之前三思而行。现在是加强我国法律框架,以应对网络犯罪的不断演变,保护国人安全和免受严重财务损失的时候了。

身为一名关切的市民,我主张采取更为严厉的罚款和更长的监禁期,作为对付诈骗团伙的更有效和有力的威慑手段。我建议罚款金额应定在被骗金额的10倍,同时最低监禁期提高到10年至30年不等,与走私毒品的刑罚严重程度相匹配,因为后者在阻吓罪犯方面已证实相当有效。

这些更严厉的刑罚建议背后,是基于目前的刑罚与诈骗案受害者所遭受的财务和精神打击之间的落差。提高刑罚不仅更合理,也较能有效制止潜在的诈骗犯罪活动。实施更严厉的刑罚,不仅更能够保护公众免受诈骗团伙的伤害,还能让执法机关将资源更有效地分配到其他同样紧迫的事务上。通过遏制与诈骗相关的犯罪活动,警察部队可以为社会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安宁的环境。

这个团伙干下500多起诈骗案,涉及金额超过140万元。2023年1月至11月的数据显示,新加坡有超过6300名受害者陷入“假朋友”骗局,共损失至少2110万元。

目前,被控串谋欺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然而,考虑到这类骗局已变得日益复杂和盛行,实有必要重新评估这些刑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