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委托律师帮忙,根据《心智能力法令》向法院申请成为代理人(Deputy)。律师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得到医院发出的医药报告,以为很快就可以正式提出申请,但是等了一个月还没能递交申请文件,因为至今主治医生都还没完成宣誓的步骤。到了星期五(10月27日),他终于通知律师,最早可以在11月7日通过视讯完成宣誓。

以大哥的情况来看,未来的护理开支不是一笔小数目,所幸的是他购买了多份保单,包括严重疾病保障和终身残障保障,如果索赔成功,应该可以应付接下来好几年的开支。只是索赔过程也不容易。每份索赔表格都须要医院填写,而医院每填写一份表格要收费201.90元。我们已付了几次的201.90元,也等了一个月,索赔表格却还没完成。

大哥住院108天,我和家人对医护人员在这期间给予他的照顾非常感激,但是医院的“售后服务”真的需要改进。

不能理解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为什么需要医院来完成索赔表格,而不能让病患和家属自行填写?若需要证明,在索赔时附上医院的医药报告不就行了吗?

我们当然知道医生很忙,但是如果一个月来他忙得连通过视讯完成一个宣誓步骤都抽不出时间,院方是否应该找他的副手来完成宣誓?如此一直拖着,万一这位主治医生另谋高就,宣誓步骤该由谁来完成呢?

单身独居的大哥几个月前不幸脑溢血,两次手术后在黄廷方医院昏迷多时。由于脑部严重受损,醒来以后完全丧失思考能力且全身瘫痪。自从他住院以后,我和家人开始清理他的邮箱,发现一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账单。由于大哥一直没有做持久授权书(LPA),我们在处理他的财务时遇到重重困难。这次的经历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持久授权书的重要性,奉劝大家不论有没有组织家庭,都务必要尽早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