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搬迁到淡滨尼4道第810座组屋后,我的停车月票就成功地转移至新的指定停车场(编号41号和42号),至今超过半年,每个月都定期更新。

我过后通过热线向建屋局说明此事,并要求该部门调查为何更动停车场编号却没有及时通知车主。我也同时申请退还按访客收费被扣除的停车费。但至今为止,建屋局并没有给我任何合理的解释与交代。

然而,从9月份开始,我每次出入停车场竟是付访客的停车费,几天下来扣除超过30元。当我通过建屋发展局的官方网站反馈此事时,收到的回复只是他们需要更多时间调查。但过了一个星期,仍音讯全无。

幸亏我及时细查,才发现我向来停车的停车场编号,已修改成37号,而我停车月票上的41号和42号已变成另外一个停车场。我没有办法,只好根据停车场新编号申请转换。

如果我没有及时发现停车场的编号已更改,并主动去处理,岂不是至今都要每天支付高昂的停车费?建屋局没有及时通知住户停车场编号已经更换,还迟迟不回应我的电邮和热线询问,这样的服务素质非常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