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有以下疑问:

二、几时扣除保费是当局的责任,万一保费未扣除,有事发生,申请者是否可以索偿?如果不可以,对申请者是不公平的。当局根据保单生效日期收取保费,却又没有负起承保的责任。

最后,我想说政府鼓励人民加入终身护保计划是好事,但是当局不能有效地给申请者明确的说法,真令人失望。

前两名职员给我的答案是,保费会在5月扣除,而且保单已经生效,万一出事,可以索偿。

可是,第三名职员的回复却不同,他说申请已批准,保费未扣除,保单还未生效,有事发生不可以索偿。

今年3月,我和太太申请加入终身护保计划,三天后收到短信说申请已被批准,可是至今接近三个月了,保费还未扣除,于是上终身护保网站查询,系统显示保单开始日期,等待收保费和等待生效。

在4月、5月和6月10日致电有关当局,询问几时扣除保费和保单生效的事宜,可是职员却给出不同的答案。

一、为何当局的职员给出不同的答案,对于几时扣除保费无法提供一致的日期,保单是否生效有不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