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玲强调,法案通过后,向业界展开咨询的工作并不会停止。“我们希望守则成为一份活的文件,根据行业的反馈和建议不断发展。”

对此,刘燕玲表示,政府将和公平租约委员会、全国商联总会、新加坡邻里企业中心紧密合作,从现在到明年2月举办多个说明会,向邻里商家说明法案和守则的细节。商家可以向新加坡邻里企业中心的顾问了解法案和守则的详情。

延伸阅读

法案星期四(8月3日)在国会三读通过。法案中的零售场所主要指商品零售或提供服务的场所,包括餐馆、超市、诊所、银行分行、补习中心、健身中心以及购物中心内店铺。工业、办公楼或住宅用途的租约不受法案影响。

10名议员在国会发言时皆支持法案,黄文鸿(蔡厝港集选区)认为,法案和守则是零售场所行业向前迈进的重要一步,有助确保租户和业主能以公开和真诚的方式谈判租约。不过他询问,政府会采取什么措施来提高人们对法案和守则的认识,以及向整个行业尤其是小企业传达其中的好处。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刘燕玲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本地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自两年前推出以来,许多主要业主已自愿采纳,它们占新加坡所有零售店铺相当大的比例。“法案将在约六个月后或明年2月上旬生效,提供更多额外时间让其他业主加入。”

此前,冠病疫情严重打击零售业时,业主提供的援助不足以及租约条件对租户不公平等情况,促使政府携手业界推出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守则自2021年6月开始实行,至今获九个私人业主和所有政府机构业主自愿采纳,今年7月4日进入立法程序。

刘燕玲:许多业主已自愿采纳租约行为守则

零售场所租赁协议法令将在大约六个月后或明年2月上旬生效,所有零售场所业主与租户须遵守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确保双方的租约谈判更公平和平衡。

零售场所所有签署的新租约,包括租约延长或续约,以及租期至少一年的租约,都须遵循这项新法令。零售场所租约行为守则涵盖13个方面,从租金结构、第三方费用,以及业主或租户提前终止租约等着手,让双方的利益关系更加平衡。

新法令不仅让守则具有法律约束力,也会授权贸工部委任公平租约委员会(Fair Tenancy Industry Committee),负责检讨和更新守则,并且制定执行守则的程序,以及提倡业主和租户遵守守则。

她披露,全国商联总会也将根据商家的租赁需求,特别制定适合企业使用的租约样本,并在今年底推出。